钢材合同范文10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钢材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钢材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钢材买卖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同基本情况
1.1 乙方因 吨,总价预估为人民币为(大写) ,¥: 万元,(钢材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结算价格等详见附表、甲乙双方按每天价格涨跌定价)。
1.2 乙方有钢材需求时应发送书面需求计划给甲方,甲方签收后能满足乙方需求计划所有项目要求时由甲方签署同意后按乙方计划供应。如不能完全满足乙方计划要求的,甲方应在钢材供应计划单签收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协商,由双方书面确认该批钢材的供货细节。
1.3 乙方向甲方下达的供应计划单是书面原件或者清晰的传真件,并应有相关负责人签字;如需改动也应传送书面文件予以变更。
1.4 1.5 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磅差按国家规定的千分之三范围内,以吨为计算单位保留后三位小数。
第二条价款支付
2.1 货款支付方式:转账支票(或现金、银行电汇)。
2.2 乙方只能向持有甲方明确书面授权的收款人办理货款支付手续;否则将视为乙方违约,视为未支付货款,由此造成对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3 支付期限按以下第
2.4 甲方每批钢材交付之日(含交付当日)起清全部货款。
第三条钢材的运输
3.1 钢材的运输由方负责;运输方式为:;运费由 方承担。
3.2 如有甲方送货的,甲方只负责将钢材运输至目的地,卸货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钢材的验收及交付
4.1 钢材的质量按国家标准执行。
第五条钢材的验收及支付
5.1 乙方按照甲方在交付钢材时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对钢材进行验收;
5.2 甲方送货到乙方指定工地,乙方必须派专人验收,并在甲方提供的销售单据上签字,乙方签收后双方即已办理交付手续;乙方自行提货的在提货后即已办理交付手续。
5.3 乙方若对钢材数量、规格有异议的,应当在交货时提出异议;对质量有异议的,应在交货之日(含当日)起有三天内提出书面异议。逾期则视为对钢材无任何异议。
5.4 乙方对钢材质量有疑问并经相关权威部门检验后如质量不合格的,在钢材包装完好的情况下乙方可以退货给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乙方的违约责任:
6.2 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每延迟一日,则每日按延期付款的之一 支付违约金;
6.3 乙方中途退货的,应向甲方支付退货部分货款的金。
6.4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货的,每日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的分之一 支付违约金;
6.5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收货物的,按拒收部分货款总额的十 支付违约金;
6.6 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收货人,或者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的,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6.7 甲方的违约责任:
6.8 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供应钢材的,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经乙方催告后 7 日内,仍不能供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6.9 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供应钢材的,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在乙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达不到约定的标准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6.10 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者收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者收货人外,造成逾期交付的,还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7.1 本合同发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8.1 本合同签订地为:
8.2 本合同正式执行时间为:
8.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4 本合同一式份。
钢材买卖合同
(附表)
第一条产品规格
1.1钢材生产厂家
型号
规格
结算价格
(甲乙双方按每天价格涨跌定价)
第二条其他事项
甲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年 月 日
钢材合同 篇2
供方:(乙方)
需方:(甲方)
第一条:合同条款
1.1产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厂家、数量、金额及供货时间。
1.2: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实际需求数量为准。
1.3:上述单价为材料到现场加工好的单价,包括原材料费、运杂费、加工费、各种税费、利润等费用。该单价包括本合同明示和隐含的全部工作内容、责任、义务和风险。 第二条:质量标准
2.1:加工所用原料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2.2:钢筋的出厂、运输现场交验等环节中,乙方应确保其质量符合技术标准要求,以甲方供应的施工图纸为准,如有更改,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条:供应方式
3.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加工钢板套,需求计划和供货时间计划.。
3.2:如果乙方不能按甲方提供的需求计划和供货时间计划,向甲方交货的,乙方应在该计划要求的供货时间前十天通知甲方,方便甲方调整施工方案。
第四条:运输
4.1:由乙方组织运输工具将钢筋运至甲方工地过程中,途中一切安全等事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4.2:乙方的运输工具在进出现场的过程中造成甲方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责任因甲方造成的,则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交货验收
5.1:钢筋数量以甲方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5.2:钢筋的验收:按要求加工制作,在场内进行质量自检,合格后交甲方签收。
第六条:结算和付款
6.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预付材料款50%,下余按计划进度送料数量付款:
6.2: 甲乙双方每月20日前核对加工数量,乙方提交正式发票后办理结算手续,结算手续办理后10天内支付货款
第七条:双方权利和责任,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7.1:按时和乙方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支付货款。
7.2:提供场内通道,方便乙方货到工地,卸货由甲方负责。
7.3:按照甲方要求的加工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及时供货。
乙方权利和责任
7.4:服从甲方的现场验收,对对加工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不合格的,乙方应自费运出工地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5:乙方应确保自己雇佣的员工的运输车辆安全及运输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为他们的运输设备购买保险,购买保险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6:乙方应提供甲方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如钢板、钢筋原材质保书等。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 甲方应每月提前10日将次月钢材用量(大计划)报给乙方。甲方应提前三天将下周钢材用量(小计划)报给乙方,乙方以及时安排备货。甲方已下定单货物不得退货。
12.2:若因供方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或未按甲方计划进料时间及时供货,导致甲方工程停工或规格代换的经济损失及质量事故,供方将承担其相应的经济损失及责任。
12.3:若因供方不能提供某些规格产品,而由需方负责寻找的该规格的钢材,供方必须承担相应的价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解决,若双方确实无法协商一致,可依法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事宜
14.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签证书、合同书以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4.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款明示或者隐含的责任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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