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在发生网络故障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系统无法使用时(如internet接入问题等),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6、若因甲方原因(如计算机故障)而造成无法使用系统,甲方又急需进行合同申报时,乙方可以每年免费5次为甲方提供录入平台和网络通道。
7、乙方应当准确记录甲方传输电子数据的过程和时间,保证所存储的数据不被人为更改和灭失。电子数据的保存期限为10年。
8、乙方应采取国际上通行的网络安全措施,保证存储在系统内的电子数据的安全、真实、完整,不得对电子数据进行删除、修改、篡改等。
9、因加工贸易审批部门的原因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10、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未经授权或许可,不得对外提供其存储的电子数据。三、协议期限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所指技术服务期限为壹年,从双方签定之日开始计算,具体时间为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四、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合同到期后,如甲方继续需要乙方的服务,甲乙双方另行签署合同;如甲方不再需要乙方的服务,本协议自动终止。
五、对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等)、政府行为及其他乙方不能控制或避免的原因致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七、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代表处。
甲方:乙方: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海南代表处 地址:地址:xx市白龙南路38号琼苑宾馆专家楼102室
电话:电话:65342724
签字: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