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美德、礼仪传承之社交礼仪(2)

2018-07-28礼仪常识

一、交往礼仪 (二)介绍

  介绍他人:通常是为彼此不认识的双方相互进行引见,或把一个人引见给其他人的一种介绍方式。

  介绍的顺序:目前国际上公认的介绍顺序应坚持受到特别尊重的一方有了解对方的优先权的原则。

  将男士介绍给女士

  将晚辈介绍给长辈

  将职位低者介绍给职位高者

  将客人介绍给主人

  将晚到者介绍给先到者

  将未婚者介绍给已婚者(当双方地位、年龄、性别相当)

  在所介绍的六个顺序中,如果被介绍者符合其中的两个以上条件,通常应按后一个顺序介绍。

一、交往礼仪 (二)介绍

  介绍者的神态与姿势。态度友好热情,语言清晰明快。在介绍一方时,使用右手,掌心向左上,四指并拢,拇指张开,胳膊略向外伸,指向被介绍的一方,并向另一方点头微笑,上体前倾15°。介绍人不可以用手拍被介绍人的肩、胳膊和背部等部位。更不能用食指或拇指去指向被介绍的任何一方。

一、交往礼仪 (二)介绍

  被介绍人的礼节。被介绍人在介绍人为自己作介绍的时候,应表现出很愿意结识对方,主动热情,正面对着对方,面带微笑,点头致意。被介绍时,除了长者和女士,一般都应起立面向对方。宴会或谈判桌上不必起立,只需略欠身微笑致意即可。相距较近可以握手,递名片,远者可举右手致意。

一、交往礼仪 (三)握手

  握手的次序:遵循“尊者决定”的原则。

  在平辈朋友中,先出手为敬;

  在长辈与晚辈间,由长辈先伸出手来;

  上级与下级间,由上级先伸出手来;

  女士与男士间,由女士先伸出手来;

  老师与学生间,由老师先伸出手来;

  主宾之间,由主人先伸出手来;

  已婚者与未婚者之间,由已婚者先伸出手来;

  职位、身份高者与职位、身份低者之间,由职位、身份高者先伸出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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