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是爱,松是害”——严格规范监督自身工作过程
为防止工商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执法犯法的现象发生,督促其更好地执法行政,近年来,我们逐步探索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从多方面入手,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用制度强化监督制约自身行政过程。我要求自身严格遵守《工商所以自己名义实施处罚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的行为操作规范》、《扣留、封存罚没款物的管理规定》以及《暂停结算违法当事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管理办法》《重大执法行为预先备案制度》《重大案件通报制度》《当事人陈述、申辩复核审批制度》等规范性文件,从程序、手段、纪律等方面约束执法人员,规范自己执法行为,有效强化对执法行为的事前监督,几年来,我基本上没有出现随意执法、执法不严、不作为等现象。
2、努力不出现行政过错,争取考核优秀。目前,我们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监督考核机制,实行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的行政不作为、违规执法、执法不规范等行为决不护短,有错必纠,对负有责任的当事人,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追究。每年从执法程序、处罚结果、执行情况、案卷归档等方面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和年终公务员考核的依据,我努力要求自己在不出错的基础上争取成为考核优秀人员。
3、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近年来,我们系统开设12个举报投诉箱,开通15部举报投诉电话,广泛征求、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及群众对我们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因而我在工作过程,总是做到主动要求消费者与经营者对我的工作提出意思,以便我及时掌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四年来,我共收到工作意见、建议几百余条,有效地督促了我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