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组合作的学习心得

2018-09-02心得体会

  小组合作学习的评价的主体最重要的是学习者对学习过程的自我评价。只有学习者的自我评价才最能起到反思的作用,引起自我的改进。因此,评价一定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评价的目的不是"区分"而是促进"转变性发展"

  在传统教学中,评价基本用于区别胜利者和失败者,而不是作为一种转变性的协调发展过程。为了区分,人们自然依赖于一种具体的划一标准,而这种整齐划一的标准无法应因个体多样化的发展。学习的目的不单纯是理解前人发现的知识,而是让学生进入主动探求知识的过程。因此,对于学习者来说,学习是探索未知领域的活动。面对不同的问题情境与学习个体,不存在简单划一的评价标准。学习者面对未知的领域,目标是方向性的,但没有已知的答案。因此,学习者需要的更应是一种新起点下的"挑战性"驱动,而不是面对已知标准的受"欠缺"驱动。评价不是区分,而是为了调节学习者的行为。在具体的实践中,我们仍可以采用"区分",但这仅仅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从本质上讲,这种"区分"仍应成为研究性学习中转变性发展过程。

  二、评价主要通过学习者的自我反思而最终实现

  在学习中,评价的主体不是一元而是多元的。学习者、导师、学习伙伴等都可以成为评价的主体,主动的探索者本身是最重要的评价者。当然,教师可以成为"平等者中的首席",他是一个促进有效评价的积极参与者和组织者。另外,合作小组中的互评也是不可缺少的。尤其需要重视的是,在学习中,亲身体验贯穿探索的始终,评价致力于促进经验的转变,但任何人的评价都必须建立在学习者自我反思的基础上,最终才能实现自我意义的建构。

  三、有效性的评价的主体

  小组合作学习的评价的主体最重要的是学习者对学习过程的自我评价。只有学习者的自我评价才最能起到反思的作用,引起自我的改进。因此学生必须是评价的中心对象、主要的评价者。协作者或者同学、教师等重要参与者也应当在评价的主要实施者。评价中的首先应当是考虑的是自我评价;然后是协作者或者同学的评价;最后是教师或者家长、社会对学习者的评价。

  因此,使用量表对学习的评价将应当是以学生自身为评价的重要主体,以学习过程为评价的主要内容。根据每项研究活动的不同实施情况,在评价中还会出现对研究计划的评价、对研究过程实施的评价、对研究成果的评价、对协作者的评价等等不同专项评价量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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