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指导老师邀请函范本(4)

2018-07-20邀请函

篇六:(附三)课题专家指导研究员会邀请函

  附件3

  教育部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

  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规划全国重点课题 “中国创新教育建设与发展研究”总课题组

  专家指导委员会研究员邀请函

  教育部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规划全国重点课题《中国创新教育建设与发展研究》总课题组(以下简称“总课题组”)为更好地发挥一线优秀教育专家的作用,促进课题研究的丰富性、实操性和有效性,决定成立专家指导委员会,在全国范围,邀请一批创新教育专家、创新学者、一线创新校长、骨干创新教师,参与本课题的深入研究与指导工作。 一、专家指导委员会职能

  1.为课题研究提供咨询意见;

  2.参与审定有关实验学校的课题研究、重大的专题研究及举办相应的专题研讨会;

  3.参与组织编写实验学校业务指导书,组织有关的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 4.参与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的评估和验收工作;组织对优秀实验成果、优秀课题教案、优秀活动设计及软件资源成果等进行评选;组织先进实验校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

  5. 由全国知名特色教育专家、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组成的专家组前往各实验校(区)讲学,指导课题研究;

  6.协助课题组对实验学校进行评估及成果验收工作。

  1

  二、专家指导委员会研究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实验区、实验校课题研究负责人或骨干教师; 2.熟悉中小学生创新教育教学,勇于探索; 3.副教授、高级教师以上职称;

  4.精于教师培训业务,有专长和科研成果,能胜任指导教师工作; 5. 能认真履行指导专家职责,在时间和精力上有一定保证。 三、专家委员会委员应聘流程

  个人递交申请表—— 所在实验校(区)同意——课题组审批——发科研规划全国重点课题专家委员会委员聘书——在课题组的整体安排协调下工作。

  四、 总课题组联系方式

  负 责 人:马老师

  电 话:010-56149588传真:010-56149588 手 机:18911362979 E-mail:edu0888@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100166-16信箱创新教育总课题组 秘书处

  教育部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 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规划全国重点课题《中国创新教育建设与发展研究》总课题组

  20XX年2月

  2

  【附件:申请表格】

  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规划全国重点课题

  “中国创新教育建设与发展研究”总课题组

  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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