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指南(2)

2021-08-13中秋节

  四、资格审查

  (一)报考西北师范大学考生的报考资格在考前由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查。在复试阶段和入学报到时将进行再次审查。考生来校参加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

  (二)考生在报考前请根据教育部及西北师范大学相关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任何阶段,学校有权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准考证: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有效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报考美术学院第四单元素描科目(501)考试将于12月23日在我校美术学院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务必于12月22日下午到我校美术学院报到。

  (三)初试时间: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3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四)初试科目设置、考试大纲及命题:

  1.教育学、历史学门类以及体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会计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其他学科门类(含专业学位)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

  2.思想政治理论(10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英语一(201)、俄语(202)、日语(203)、英语二(204)、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1)、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2)、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398)、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498)为全国统考科目或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大纲可在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nwnu.edu.cn/)下载。

  (五)初试地点:考生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等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现场确认并按时参加考试。

  (六)考生初试成绩单不邮寄。考生可通过教育部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系统(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查询。

  六、复试、调剂

  (一)所有一志愿上线考生及调剂生均应参加复试。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

  (二)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甘肃省属于二区)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同一专业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执行统一的复试分数线且合并复试)。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按照各省市招生计划在该省市上线人数内按照1:1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合格后予以录取。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该省计划数的,该省市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多于该省计划数的,通过计算上线考生总分与所报考专业国家B类线总分的相对偏差,以考生所在省内所有考生的相对偏差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B类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B类线总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上线人数要求规则为:考生总分跟报考专业国家B线总分的相对偏差,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B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B线总分。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等由我校自定,复试科目名称及考试大纲请查阅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它事宜在复试前通知考生。

  (四)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将要求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各学院招生专业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要求参加复试的人数与拟招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0%(不包括士兵计划、骨干计划、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具体要求详见当年复试办法。

  (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八)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

  (九)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具体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通过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nwnu.edu.cn/)或“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  七、录取

  (一)经复试和思想政治审核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的考生发放《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三)考生的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不转档案;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档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学一周内)转入我校。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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