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和“十一”黄金周期间,为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市民游客的节日饮食卫生安全,**市卫生监督所非常重视此项工作,把任务分片分工到每位卫生监督员,开展了多次节前食品卫生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了各大酒店、旅游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超市等。
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1、出动卫生监督人员319人次,车辆80台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22家,托幼机构67家,餐饮业、集体食堂、饮品(雪糕)店342家。
2、重点检查含“三聚氰胺”问题奶粉。配合食安会、工商、技监等部门,对辖区内的商场、超市的奶粉进行检查,要求各店对问题奶粉立即下架等候处理,并在醒目位置公布不合格奶粉批次;检查了医疗机构妇产科、儿科、院内商店以及学校使用课间奶的配送和使用情况;检查了餐饮单位、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和托幼机构食堂使用乳制品的情况;检查了所有饮品(雪糕)店使用奶粉的情况;对乡镇卫生监督员进行了培训,要求他们协助和配合检查“三聚氰胺”,并对所辖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要求上述单位索齐有关证件存档备查,认真做好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工作并加强自身卫生管理。
3、对月饼生产加工单位进行严格监督,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加工单位提出改进意见,整改不合格者不予卫生许可直至进行处罚,共处罚18户,罚款15900元。
4、中秋和国庆两大节日之前,加大对乐城、坪石两地的餐饮单位、集体食堂的卫生监督,重点检查餐饮业食品原料的采购、加工、餐具消毒和“三防”设施等工作,严防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
5、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值班安排,要求值班期间每天有一名值班领导和一名值班人员,保证通讯工具24小畅通。其他人员离开市区前一定要请假批准,随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节日期间未收到举报投诉和食品安全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