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总结(4)

2020-06-21总结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食安办的综合协调能力仍需加强。一县食安办非独立的办事机构,职责不清,没有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协调时间和精力得不到保证;二是食安办工作人员行政级别低,人轻言微(需要他们协调的单位都是正科级领导或者省垂管单位领导),综合协调能力薄弱,协调权威得不到保证;三是现行分段监管体制不完善,各监管环节之间权责不清,有监管缝隙和盲点、空白存在且信息不畅通,协调效果得不到保证。

  (二)财政经费投入不足。2013年,县财政拨付给县食安办工作经费仅为5万元,检测经费为43万元。为应付省市的考核督查、各种突发安全事件处置以及媒体的曝光等费用就高达15万余元,各部门检测经费投入为108万元,存在75万-100万的资金缺口。2013年,食安办未获得分文工作经费,检测经费亦未见安排,食品安全工作将面临不利局面或者存在安全隐患。一是没有检测经费投入,各监管部门的检测任务无法完成或者弄虚作假自欺欺人,食品安全检测将流于形式,食品安全将无线可防;二是没有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经费投入,没有设立财政专项奖励资金,该项工作难以开展,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得不到鼓励,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必将受挫;三是没有工作经费投入,食安办的工作需要足额的资金保障,否则其综合协调工作将无力开展,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分段监管的缺陷将无法弥补,同样造成食品安全隐患;四是财政没有安排专项整治工作经费,致使专项整治工作难以开展,各部门因为没有工作经费,都抱着出工不出力的想法,使专项整治工作达不到预期效果。

  (三)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体制不规范、不完善,且分属不同部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信息和监管资源分散,检验检测能力不足且重复配置、利用效率低,跟不上监管要求,监管合力难以形成。

  (四)食品安全形式依然严峻。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对象点多面广,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小、散、乱的特点十分突出,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数量多、规模小、分布广、条件差,食品安全监管县乡村三级网络建设不完善,现有监管力量难以全面覆盖,监管任务重、难度大。

  (五)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力量仍然不足,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和守信褒扬、失信惩戒的信用评价体系还未建立完善,由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还有待完善,现行法律威慑力不够,守法成本高,而违法成本低,使得部分企业为了追逐利益铤而走险。

三、食品安全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能力建设。一是食安办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强自身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加大对有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力度,使食安办协调时间和精力有保障、协调权威有保障、协调效果有保障,使各环节的监管措施紧密衔接起来,形成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的工作机制。二是落实责任,齐抓共管。食安办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监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相互协调配合,发挥监管合力,确保工作衔接到位、履职履责到位、保障措施到位、督办检查到位。对出现推诿拖拉监管的现象要坚决执行责任追究,实行一票否决。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行政监管、样品检测、有奖举报、专项整治经费和工作经费。一是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工作,落实食品生产、食品流通环节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强化粮食、食用油质量检测,扩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市场巡查、执法抽检的频次和范围,深入排查食品安全各环节的隐患,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二是设立财政专项奖励资金,落实有奖举报制度。要按照《郴州市食品安全有奖举报暂行办法》要求,制定《县食品安全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大力发展食品安全群众性队伍,鼓励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监管。三是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经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四是保障足额食品安全协调工作经费,确保食品安全协调、行政监管、人员培训、开展联合检查、举办各类食品安全活动、迎接省市检查、食品安全经验交流和参观学习活动的开展。

  (三)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将完善检验监测体系、成立检测中心作为今后的工作重点来抓,积极组织专业人士对农业、质监、卫生等监管部门的检测设备、检测能力进行现场摸底调研,并提出全县食品安全资源整合方案,明确检测中心设置地点、检测设施购置规划、检测项目和重点检测方向等,争取建立县食品监测中心。同时,争取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启动实施食品检测中心建设,添置更新仪器设备,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等方面的投入。

四、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完善综合评价考核内容和手段,健全督查考评机制。根据各监管部门的职能和职责将考核内容量化到具体单位,创新督查方法,完善明察暗访机制,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促进重点工作落实和薄弱环节整治到位。

  (二)推进食品安全信息、信用体系建设。构建食品安全分析预警系统,巩固提升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网络建设,推进食品行业诚信自律经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三)加强日常监管。一要重点抓好农村、城乡结合部、隐蔽窝点等盲区和学校、小作坊、食品摊贩等难点区的日常监管和端午、“两考”、中秋、国庆元旦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二要重点抓好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

  (四)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按照市政府办印发的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一要深化重点品种综合治理,重点抓好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治理,二要深化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继续开展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农村“食品专业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地、旅游景区、配送中心、农家乐、“学生服务中心”、机关学校和医院及其周边等重点场所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多措并举,打击违法行为。

  (五)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一要强化农兽药残留专项整治,重点抓好生产过程和市场准入的监管;二要强化畜禽屠宰专项整治,重点抓好定点屠宰和屠宰检疫监管;三要强化调味品专项整治,重点抓好标识标注和专项检测的监管;四要强化餐具和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整治,重点抓好餐饮服务单位餐具和食品包装物的监管,查处使用不合格餐具、食品包装物以及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五要强化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重点抓好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收集转运监管。

  (六)加强联合执法检查活动。解决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对象点多面广,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小、散、乱的特点和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数量多、规模小、分布广、条件差,现有监管力量难以全面覆盖,监管任务重、难度大问题。督促各监管职能部门加强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改善我县食品安全根本面貌。

  (七)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城乡一体化”建设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重点落实乡镇、村和社区食品安全职责。积极探索乡镇政府食品安全专管员和村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体制,逐步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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