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组织收入,充分发挥地税职能
全省各级地税部门牢固树立税收经济观,始终坚持发展为大、发展为重、发展为先,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不断提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1、大力强化增收举措。面对宏观调控、政策调整等减收因素对地税收入的负面影响,全省地税部门立足征管,强化措施,挖潜增收,在提高收入质量的前提下,实现了地税收入持续快速增长。一是加强分类管理,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下发了《广告业税收征管办法》《土地税收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征管办法》等10多个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行业税收与单项税种的分类管理,收到明显成效,仅建安、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一项就比上年增收2.95亿元,同比增长95.5%;二是创新征管经验,我们及时发现各地有效的管理作法,在总结提高的基础上,召开了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多个管理经验现场会,交流推广管理经验,以点带面,促进了全省地税部门征管水平的提高;三是狠抓零散税种征管,我们在抓好主体税种的同时,加大了对地方零散税种管理力度,制定下发了《个人房屋出租业征收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车船使用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管理办法与通知,规范和加强了电业供销合同印花税,商品专业市场、加油站房产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的征管,使地方“六小税”收入大幅度增长,成为全省地税收入增长的“亮点”。
2、大力规范税收秩序。我们着眼于地方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税”的组织收入原则,顶住各种压力,严禁各地搞“水分”,引税、买税、卖税,寅吃卯粮收过头税,规范了组织收入秩序,确保了地税收入扎扎实实的增长;我们制定下发了《全省税政管理工作规则》,理清了各级地税部门税政工作职责,明确了减免税管理的权限、程序和责任,规范了税政管理秩序;各级地税部门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主线,开展了对水泥生产企业、房地产业、货物运输业、广告业和电力、烟草、银行、证券、保险业的专项税收检查,查补税款、滞纳金近3个亿,有力打击了涉税违法行为,为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地方税收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3、大力支持全民创业。我们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的号召,在遵循国家税法的前提下,迅速出台了“支持全民创业100条措施”,为11类创业主体提供了60条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制定了创优服务和保护创业者合法权益的40条措施,并在省内主要媒体刊登,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各级地税部门认真兑现各项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全民创业。我们将个体营业税起征点再次调高到法定上限,从9月份开始实施,为全省 7.8万户个体纳税人免征营业税3千多万元,促进了“百姓创家业”;依法减(抵)免地方税收4.5亿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加快发展;为全省6.5万人(次)再就业人员减免地方税收近2亿元,支持了再就业人员自主创业。同时,我们畅通法律救济渠道,受理行政复议2起,依法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了变更,切实维护了创业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