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的文学观念与政治情怀(2)

2018-07-17白居易

  白居易之所以说不清反差的原因,在于他所理解的诗歌本质是存在偏差的。本来,文学艺术是人类求证其自由本性、想象并创造其美好生活的一种特殊方式。这种特殊就特殊在她是情感的、想象的和形象的。自然,人们所喜爱的也就是那些既突出了情感、想象和形象而又能够予以创新的文学作品,是能够提供给人们不同于生活实际并且有益于人的某些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说,《长恨歌》与《琵琶行》确实是“讽喻诗”所远远比不了的。那么,作为诗人的白居易为什么不了解这一点呢?或者说,他为什么看重人们所看轻的对象呢?这显然又与他的文学观念分不开。在白居易看来,诗歌应该是“补察时政”、“泄导人情”的,目的正如其《新乐府序》所言:在于“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自然,这是一种政治功利很强的文学观念。由于这样的观念,而讽喻诗恰恰是具体贯彻、体现这一观念的,所以在白居易看来,它也就是最重要也最好的了。换句话说,在白居易那里,诗歌并不是用来以抒发个人情感和体现审美追求为主的,而是“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的。

  应该说,中国古人的文学观念中,由于政治意识的干预,往往有着突出的教化色彩,与之相应,政治因素的渗入也就顺理成章。只是,在古代的社会实际中,人们还不可能对政治有全面的、正确的理解,因而也就难以很好地解释并处理文学与政治的关系。尤其是,在文化资源并不发达的时代,各个方面都想通过文学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自然,统治者也就更不会放过文学能够为政治服务的功能,从而对之提出这样那样的要求来。而对于参政热情浓郁的文人和作家来说,也往往响应着、实践着文学的教化功能,因而,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中,文学为政治服务的主张和理论也就成为了一条明显的主线。在这样的历史环境中,作为封建官员且具有高度参政热情的白居易,提出他的诗歌主张,表达他的文学观念,也就不难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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