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
离离原上草, 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 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 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 萋萋满别情。
此诗作于贞元三年(787),作者时年十六。诗是应考的习作。按科场考试规矩,凡指定、限定的诗题,题目前须加“赋得”二字,作法与咏物相类,须缴清题意,起承转合要分明,对仗要精工,全篇要空灵浑成,方称得体。束缚如此之严,故此体向少佳作。据载,作者这年始自江南入京,谒名士顾况时投献的诗文中即有此作。起初,顾况看着这年轻士子说:“米价方贵,居亦弗易。”虽是拿居易的名字打趣,却也有言外之意,说京城不好混饭吃。及读至“野火烧不尽”二句,不禁大为嗟赏,道:“道得个语,居亦易矣。”并广为延誉。(见唐张固《幽闲鼓吹》)可见此诗在当时就为人称道。
命题“古原草送别”颇有意思。草与别情,似从古代的骚人写出“王孙游兮不归,春草生兮萋萋”(《楚辞·招隐士》)的名句以来,就结了缘。但要写出“古原草”的特色而兼关送别之意,尤其是要写出新意,仍是不易的。
首句即破题面“古原草”三字。多么茂盛(“离离”)的原上草啊,这话看来平常,却抓住“春草”生命力旺盛的特征,可说是从“春草生兮萋萋”脱化而不着迹,为后文开出很好的思路。就“古原草”而言,何尝不可开作“秋来深径里”(僧古怀《原是秋草》),那通篇也就将是另一种气象了。野草是一年生植物,春荣秋枯,岁岁循环不已。“一岁一枯荣”意思似不过如此。然而写作“枯──荣”,与作“荣──枯”就大不一样。如作后者,便是秋草,便不能生发出三、四的好句来。两个“一”字复叠,形成咏叹,又先状出一种生生不已的情味,三、四句就水到渠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