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手抄报初一(2)

2018-07-21板报大全

  企业伦理:强化社会责任

  企业(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企业伦理即社会责任意识。食品企业是否承担社会责任,不仅反映了企业的道德水准,更关系企业的长远发展。因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仅是一个经济单位和市场主体,而且是社会的组成部分。食品安全关乎公众的健康和生命,那么依法、规范生产经营便是其从业底线。社会责任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始终关注人的价值、重视社会效益,把食品安全放在第一位,向社会提供安全的优质产品。要高度重视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诚实守信的企业文化,强化现代企业管理,使他们身上都流淌着道德的血液,生产经营“良心”食品。

  行政伦理:强化市场监管

  政府在维护食品安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坚持以人为本的行政伦理,完善依法监督的体制机制,形成一个公平公正、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制度环境。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所以,强化市场监管、保障食品安全,是各级政府坚持以人为本行政伦理的基本要求。同时,食品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对于稳增长、调结构、实现转型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政府应采取切实措施,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国情、比较完善和有效的食品监管体系,对“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全供应链、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消费伦理:强化权益保护和适度消费

  消费者是食品安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保卫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人们的消费需求不仅受到经济能力的制约,而且受到消费伦理观念的重大影响。因此,消费不仅是一种经济现象,它同时也是一种伦理现象,必须倡导全体公民科学消费、适度消费、绿色消费,引导人们在消费过程中实现人类需求与自然存续的和谐,实现消费结构中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的和谐,实现消费主体的代内和代际间的和谐。还要强化消费者的自我权益保护意识,不是从个体而是从公众利益出发,自觉、主动地参与食品安全的监督,更有效地保障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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