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长恨歌》爱情主题考论(3)

2018-07-20长恨歌

  明人对《长恨歌》的评价不再像宋人那么严厉。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二五云:

  至如白太傅《长恨歌》、《琵琶行》、元相《连昌宫词》,皆是直陈时事,而铺写详密。宛如画出,使今世人读之犹可想见当时之事。余以为当为古今长歌第一。

  胡应麟《少室山房集》卷一○五《读白乐天〈长恨歌〉》亦云:“乐天《长恨歌》妙极才人之致,格少下耳。”二人皆极力称许《长恨歌》的艺术魅力,但胡应麟仍然不忘批评其诗格调低下。只有唐汝询《唐诗解》卷二十指出:“《长恨歌》,此讥明皇迷于色而不悟也。”与陈鸿之说相似,且更加直接明确了讽谕主题所指。

  清代汪立名在《白香山诗集》卷十二中,为白居易辩护,重申了陈鸿的观点:

  论诗须相题,《长恨歌》本与陈鸿、王质夫话杨妃始终而作。犹虑诗有未详,陈鸿又作《长恨歌传》,所谓不特感其事,亦欲惩尤物,窒乱阶,垂于将来也。

  魏裔介《兼济堂文集》卷十四《白乐天〈长恨歌〉论》则持相反态度,指责了白诗的“欲讽反颂”艺术效果:

  乐天又著为歌词,以艳其事,恐后之人君陷溺于中,甘心尤物而煽处者,且妄觊于死后之余荣也,则所云窒乱阶者,恐反为乱阶矣。

  实际上还是批评其作为艳体的一面。值得注意的是《唐宋诗醇》卷二二的观点:

  居易诗词特妙,情文相生,沉郁顿挫。哀艳之中具有讽刺。“汉皇重色思倾国”、“从此君王不早朝”、“君王掩面救不得”,皆微词也。“养在深闺人未识”,为尊者讳也。欲不可纵,乐不可极,结想成因,幻缘奚罄。总以为发乎情而不能止乎礼义者戒也。  既肯定了作品情文相生的哀艳情感,又认为哀艳之中包含讽刺,可以说是后世双重主题说的源头。

  由此看来,历代对长恨歌的批评主要是建立在从儒家诗教观的角度解读作品的基础上的,但是也出现了不同的观点。有明确提出讽喻主题者,也有持双重主题者,而爱情主题说除白居易本人自道以外不再有人明确提出,最多只能是从“荒淫之语”、“调笑君父”的斥责声中略窥一二。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在古代儒家士人的心目中,君主是用来仰望的,爱情是不屑于出口的,哪能让爱情两个字发生在至尊身上,所以即使意识到李杨之间的爱情,也只是批评唐玄宗的“溺于情”,从而斥责白居易的“无礼”。其实他们批评得越严厉,就越能证实了李、杨之间的真挚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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