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唐代杰出诗人白居易的《长恨歌》不仅在当时妇孺皆知,传诵海内外,而且直至今天,在学习唐代诗歌时。 对《长恨歌》主旨的讨论也从未停止过。而争论的要点就是《长恨歌》是一篇讽刺之作,还是一篇对李杨之间生死不渝的爱情颂吟。
要分析这篇文章首先要认识到我们与作者所处时代的差异,遵循“知人论世”的原则,对作者的思想和创作心态做一番深入细致的考察,消解作品的历史偏见,独得自己的见解。那么,让我们先分析一下这篇诗歌的创作缘由吧。在与白居易同一时代的史学家和传奇作家陈鸿曾写过一部《长恨歌传》,而在这部书的最后部分提到了有关白居易作《长恨歌》的一些事情。陈鸿告诉我们《长恨歌》是白居易应唐人王质夫的要求作的。是要白居易用他“深于诗,多于情”的禀赋“为歌之”、“润色之”,使这一“希代之事”能够保持长久。而王质夫属白氏作诗的目的是有“警戒”意味的。在《长恨歌传》后文也提到了“怨尤物,窒乱阶垂于将来者也”的目的。所以,这就是白氏为诗的“动机”,但并不能称之为“主题”。
紧接着又出现另一个耐人寻味的疑问,在白居易完成《长恨歌》一诗后,为何请陈鸿为之作传呢?众所周知,《长恨歌》和《长恨歌传》的写作手法和感情基调有很大的不同,陈鸿纯叙事性的方法和客观冷静的视角使他本人更易抽身于男女欢爱之外,更易直抵“鉴训为本”的目的。既然如此,不妨说白居易要陈鸿为他的“诗”作传,是出于某种“弥补”和“填充”或是“润色”的目的。索性说明白,白居易创作《长恨歌》时的“忘我”使其忽略了本人与“诗中事”的距离,以致最终作品主题与原始动机发生偏差。当他意识到这点时,诗作已成,无可更改。他利用陈鸿史家的长处为诗作“传”,弥补了这个他自己认为是问题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