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裁为两节,每节四行,格式齐整。首节驱灰色天地扑入读者眼帘:天、路、楼、雨是灰色的——这是铺垫,在色彩上是欲扬先抑;第二节别见洞天,豁然开朗,在一片灰色的世界里,走过两个孩子:
一个鲜红
一个淡绿
诗人从调色盘里,仅撷取灰、红、绿三种颜色,却为我们绘制了一幅多么精彩的印象派画景!平淡质朴、朴曝无华的语言组织成的诗的画面,之所以能散发出诱人的芬芳,其奥秘诚如丹纳在《艺术哲学》中所说的,诗人把客观事物的“主要特征”变成诗人的“第一印象”,使之在计中淹没一切,使其它特征处于被忽略的地位;并且把“事物的特征给他一个刺激,使他得到一个强烈的印象”,这正是诗人必须持有的“独特的感觉”。顾城成功地将这独特的感觉铭刻在了诗内。
世界是由颜色构成的。顾城却独独拈出三种(其间“雨是灰色的”更是诗人的主观印象),而弃其它于不顾;这些感觉是未经理性过滤的感觉,仅徘徊于感性认识的门口就被诗人敏锐地逮住,带有强烈的直观感。《感觉》有意回避对具象的栩栩如生的描摹,仅仅冻结感官摄取的直觉,如印象派音乐大师德彪西所说:“我的愿望是再现我听到的东西,这是一个宁要感觉而放弃情节的课题”,(4)但作品却获得了成功。当读者步入诗人所描绘的灰色天地,又陡然领略鲜红和淡绿的明丽色调,突兀感、新鲜感、舒畅感不是象通电一样摇撼心湖吗?
读者从《感觉》一诗中获得的决非仅仅是纯感官刺激。换言之,诗人仅捕捉瞬间感觉入诗,读者从中却可收获知性的认识。那从灰色天地的樊笼里挣脱出来的鲜红和嫩绿,不也是对亮色,抑或是对青春和力的赞美吗?即便是“走过两个孩子”这一细节,细细揣摸,亦有深意可究。它表现的不正是诗人对童心的酷爱吗!顾城是以童心为诗的生命的呵!诗的画面仿佛告诉人们,在一片灰蒙蒙的天地间,“鲜红”的孩子和“淡绿”的孩子给世界带来了希望。 (1)《别林斯基选集》第3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年版,P.337。
(2)艾青《诗论》,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P.172。
(3)朱自清《新诗杂话》P.10。
(4)转引自帕默《音乐中的印象主义》,见《音乐评论》(3),人民音乐出版社1980年版。
由于审美功能的多元化趋向,诗歌艺术的天地更加开阔了。诗可以是一个完整的意境,也可以是意象的碎片;可以是具体通俗的生活流,也可以是没有任何背景,没有任何细节的抽象线条。这首《感觉》就是几个大色块的拼合,象一幅印象派画,简单、鲜明、强烈。读者欣赏时,不必一一追究“灰”、“红”、“绿”三种颜色象征什么,主题又是什么。这首诗归纳不出主题思想,只给人一种印象。从诗名得知,诗中所摄取的画面,可能是诗人瞬间的感觉:对单调的厌恶,对新美的欢悦。
喜欢新鲜色彩、喜欢美,这难道不是人类共有的审美情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