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王朝,我国历史上最为辉煌的一个时期。一百多年的开拓发展,国力的强盛,经济的繁荣,思想的兼容并包,文化上的中外融合,创造了对文化发展极为有利的环境。而唐代文学的最高成就,则是诗。唐诗以其无穷韵味与深厚含蕴,成为一代文学的标志。
提到唐诗,首屈一指的则是李白的诗作。李白其人,洒脱豪迈,放荡不羁。博览群书又有豪侠气派。唐代极盛时期孕育了他“济苍生” 、“安黎元”的进步理想并毕生为之而奋斗。他声名在外,天宝元年(742)奉诏入京,供奉翰林,春风得意。然而锋芒毕露,终为朝中权贵所馋。天宝三载被“赐金放还”。此时,他的思想极为复杂,既愤懑不平,对朝廷充满不满与失望,但又关心国家命运,积极入世。他所作的大量诗篇,既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繁荣气象,也揭露和批判了统治集团的荒淫和腐败,表现出蔑视权贵,反抗传统束缚,追求自由和理想的积极精神。《将进酒》便是在这种背景下的产物。
当时距赐金放还已达八年之久。他当时与友人岑勋在嵩山另一好友元丹丘的颍阳山居做客,三人登高宴饮。人生快事莫如置酒会友。纵酒高歌既解放愁绪,又自带一股豪迈之气,最符合李白的性情。于是满腔不合时宜借酒抒发,来了一次淋漓尽致的挥洒。
《将进酒》的乐府旧题,含有以饮酒放歌为言之意。李白由此引发,将借酒消愁写得激情澎湃,具有大河奔流的气势与力量。充分反映出诗人狂放自信的人格风采。
诗篇发端就是两组排比长句,如挟天风海雨向读者迎面扑来。明明是“朝如青丝暮成雪”,却自带一股不容忽视的豪壮气势。开头两句写悲,黄河奔流,慷慨生悲。生如朝暮,渺小之哀。紧接三句写欢。尽管仕途并不得意,然而以酒会友亦是人生乐事。“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一个“必”字,一个“尽”字,是何其直白的自信与旷达!也道出了诗人的欢乐之浓烈。所以“烹羊宰牛”,一饮“三百杯”。这是一种豪情的挥洒,并不如凡夫俗子一般只图一醉方休,境界高出许多。“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近乎口语入诗,直白晓畅,诗人快人快语,写下诗中之诗,接下来转而写激愤之情:他鄙视结党营私排斥贤能的权贵阶级,因而“但愿长醉”。又由此联想到古今多少贤能之才因此不得施展抱负,更加深了诗人的激愤。最后至结尾,生出一股豪放之情。纵是“五花马,千金裘”,也统统换了美酒。狂傲之极。也是诗人悲之重、欢之浓、愤之激的集中体现。“与尔同销万古愁”,水到渠成,恣意豪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