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写给王家卫的剧本

2018-10-22剧本

  1 歌手

  《因为爱所以爱》,这是谢霆锋的歌。现在我在唱这首歌。地点是梦在别处酒吧。我是流转于各个酒吧的卖唱歌手。一个月前,我从广州飞到上海,落脚在这个酒吧。我喜欢这个酒吧的名字,这是我做出选择的唯一理由。虽然那个时候我的口袋里已只剩下三个硬币。但是,闭上眼睛,你可以想象:我身上的牛仔裤看起来风尘仆仆,我的嘴角在飞扬,牵出一个放肆的笑。

  梦在别处。梦似乎永远不在身边。我是从北京飞到广州的,在去北京之前,我就在上海。现在我回来了。我曾经以为我离开上海就不会回来了,就象我当初以为我到了上海就能够实现我的梦想一样。那一次我错了,这一次错的依然是我。

  灯光是昏暗的。闪烁的昏暗,发酵着一种越夜越泛滥的暧昧。各种各样说不清道不明的气息在混杂中发生着化学反应。这种化学反应直接导致的后果是生理上的。三月的天气,其实并不干燥,可是却总是让人有一种暗流涌动的感觉。这种感觉其实也不明显,不但阴暗,而且局部。但它确实是存在的。

  歌唱完了,掌声如潮。我已经习惯了这种潮水般的掌声,甚至因为习惯而显得有些麻木。我知道他们并不真的懂音乐,他们要的只是浮浅的快乐。我谢场,离开人们的视线,然后又出现在一个不易为人察觉的角落。要一杯啤酒,然后就这么安静地坐着,看着台上那个激情四射的女歌手。

  那个女人的胸很大,腰很细,腿很长,是那种很容易让人产生联想的酒吧歌女。或者说,是那种让人一听到酒吧歌女四个字就会想象出来的标准的形象。灯光闪烁,灯光闪烁,腰在不停地扭动。灯光闪烁中一片哨声飘落在那不规则颤动的大大的胸上。

  说实话,这个女人长得确实很漂亮,至少说很惹火。我却鄙夷她。杯中的啤酒在冒着气泡,两三个两三个地往上冒,似乎很努力地想出人头地。我的嘴角又在飞扬,牵扯出不屑一顾的笑意。现在我是看客。我从不当自己是一个酒吧歌手,我相信自己的空间不会是这昏暗而狭小的天地。我相信有一天我会象张学友一样有很多很多的歌迷,可以到世界各地有华人的地方开演唱会。所以我才会来上海,才会从上海飞到北京,从北京飞到广州,再从广州飞到上海。我在不停地寻找机会。记得还是在上初中的时候,有一个老师对我说过,如果你不想像我这样,那就出去看看吧。于是那年夏天,我就离开了那个小镇。那个时候我像很多猖狂的年轻人一样,以为可以不用多久就能荣耀故里。后来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想错了:我们总是在对这个世界一点都不了解的时候以为我们已经很了解这个世界了。

  这个时候大厅里有人发生了争吵,两个男人之间的争吵。两个男人之间还站着一个女人。如果不出意外,待会他们会打起来。这种情况下男人通常都会动手,不是为了爱情,而是为了面子。其实面子是一文不值的,可是谁会不在乎呢。那个女人我似曾相识。我坐在这里,端着酒杯,安静地看着。在台上我是激烈的狂野的,在台下我却是这样地出人意料的安静。这一切与我无关。我关心的是我如何才能从酒吧这个跳板跳出去。我坚信自己可以做到。

  我看到其中一个男子抓起桌上的一只酒瓶砸向另一个男子的头。那瞬间,灯光依旧闪烁,歌女的腰肢依旧扭动。我似乎听到了玻璃破碎的声音,然后是很清晰的女人的尖叫。然后一片混乱。在这一片混乱中,我记起了那个女人。

  台上歌女的腰肢没有丝毫的停顿,依然那么诱惑十足地撩拨一双双昏暗的眼睛。这样的混乱我们见得多了。对于习惯了的东西,人们总是会显得麻木。

  混乱很快就平息了,就如它突然而起一样。然后一切又恢复到平常。灯光闪烁着暧昧,腰肢扭动着诱惑。啤酒依旧是冰的,甚至连肠胃都是冷的。当我临桌的那个胖胖的老男人开始往桌上吐的时候,我离开我的位置。

  外面的风有点凉。三月的天,乍暖还寒时候。凉凉的风很干净,吹得人很舒服。我仰头,使劲地仰头,让有点长的头发往后倾倒,将微热的额头坦露在风中。我抬起了右脚,却听到了声音,等一等。我听多了那种因夜生活过度而显得低沉沙哑的嗓音,而此刻在我身后响起的声音却干净得有点稚嫩。这样的声音应该是与我无关的,于是我继续跨步。

  等一等,等一等……那声音稚嫩中透着急切。于是我确定这个声音发出的对象是我。于是我停下来,于是我转身,于是我就看到一张如刚洗过的苹果般的女孩的脸。你在叫我?这个时候我知道自己已经是在明知故问。

  我在叫你。女骇勇敢而羞涩。

  叫我干嘛?我开始露出坏坏的笑。如果只是单纯的坏坏的笑也就罢了,要命的是这笑中混杂着明显的冷漠,甚至还有不屑一顾。

  我想认识你。女孩的目光异常的坚定,甚至让我有点怯了。因为我知道那样的坚定很容易会变质成疯狂。我就是那样的一个人。

  小妹妹,我还有事。快回家看书去吧。我轻松地笑,轻松地旋转身子,在走了三步之后才停下来问,你叫什么名字?

  苹果。

2 作家

  我在构思一个剧本。我打算等这个剧本写出来之后,就把它拿给王家卫拍成电影。我也听说了那个总是喜欢戴着墨镜的导演拍戏从来不要剧本的,但我相信他看了我的这个剧本之后会爱不释手的。只是到现在这个剧本还没有写出来。这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显而易见。我是一个作家,我出过十几本书,那些书都很畅销,有很多人喜欢,读者们写给我的信有几十麻袋。不过那也是好几年以前的事了。是的,仔细算起来,我已经有七年六个月零五天没有写过东西了。我的曾经的那些读者应该都已经将我忘记了吧,更或许已经没有人记得我的名字了。不过这并不重要,我是走过喧嚣的人,这种清净的日子虽然有点寂寞,但还是很好的,毕竟我已经过了七年六个月这样的日子。可是我忽然想写东西了,想写一个剧本,这样的欲望突如其来却又强烈无比,就象我二十七岁那年第一次拥抱一个女人的身体时所产生的那种欲望一样。于是我找出了纸,找出了笔,可是我坐在写字台前三个小时的结果却是遍地滚满了我揉搓过的稿纸。我居然写不出一个字来了。这种感觉让我恐惧。

  如果你懂一个水手忽然发现自己不会游泳了的时候的那种绝望的情绪,你就能够理解我的这种恐惧了。

  这种恐惧以前我也有过。不过那一次却正是我的创作高峰期,由于那个时候我有很坚强的信心,所以那种恐惧还不是特别的让人绝望。这一次不同了,七年零六个月的时间可以让人们忘记很多东西,何况是一个人。

  我清楚地记得那一次我是如何解决这种恐惧的。我溜到一家很低级的酒吧去喝酒。之所以要找低级的酒吧,是因为那个时候我怕别人认出我来。那晚我喝了很多的酒,不过奇怪的是我一直都没有醉。我不知道为什么在我拼命想喝醉的时候却偏偏喝不醉。这世界就是有很多这样荒谬的事。我是想喝醉的,因为醉了,就什么都不记得了。没有记忆的人是不会烦恼的。最后我还是醉了,只是让我醉的不是酒而是人。那个女人的疯狂让我刻骨铭心。但她的眼睛里是有幽怨的,我清楚的记得。

  今天我又想去喝酒了。我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走。广告牌的霓红灯闪烁得让人眼花缭乱,年轻女子的装扮又总让人目光流连。七年的时间,世界改变了许多,包括已没有人认识我。我看到一家酒吧,“梦在别处”四个字在一圈小小的红灯中明暗不定。梦在别处。我的梦在过去,已经死去。

  我走去的时候,演艺舞台上的男歌手正在演唱谢霆锋的《因为爱所以爱》。我对时下的流行歌曲并不了解,认为那是很无病呻吟的玩意。我在走向一张角落里的空桌的路途中听到了两个女孩的谈话,才知道这首歌的歌名及原唱。那两个女孩衣着都很朴素,其中一个女孩的声音很清脆,干净到稚嫩。

  男歌手唱得很买力,我看到他脸上沁出的汗,也看到了他眼中的野心勃勃。是那种让人血脉膨胀的野心勃勃,有点象年少的我。我相信这个年轻人会拥有他自己的世界,就如当初我坚信我会拥有我自己的世界一样,因为我知道这种野心勃勃的力量。

  我已经老了。曾经清瘦的身材现在也显得臃肿。每天醒来的时候,我能很清楚地感觉到自己身体的****。人与时间之间有一场无声无息的战争,最后倒下去的那个肯定是人。

  男歌手谢幕以后,又上来一个女歌手。这个女人胸若高峰腰若蛇身,还有一双很长的腿。我喜欢这种身材的女人。我觉得这种身材的女人会让全世界的男人更象男人。我没有自己的女人。我生命中唯一的女人就是那个疯狂得让我刻骨铭心的女人,因为我忘不了她眼睛中的幽怨。但她不是我的女人。我知道她有自己的故事,我也知道那故事的主角绝不是我。

  灯光在闪烁,女人的腰肢在扭动。我已经喝了很多的啤酒。我想把自己灌醉。因为我不想清醒地面对自己的恐惧。写不出的写给王家卫的剧本,让我恐惧。在我有点迷糊的时候,我看到刚才在舞台上热力四射的男歌手安静地路过我的身旁,安静地坐在我的临桌。他要了啤酒,安静地喝着啤酒。他眼睛中的野心勃勃加上他现在的安静,让他成为一个很危险的人。

  然后有人发生了争吵。是两个男人的声音。是两个男人在为一个女人争吵。听到玻璃破碎的声音,听到女人尖叫的声音,听到混乱的吵杂声,听到歌女的歌声。混乱很快平息。我知道我开始吐了。我看到那个男歌手起身离去,然后我什么都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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