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的《兰亭集序》被选入多家高中语文教材,这篇文章,虽为书序,却写得感情真挚,文辞清新优美,识见高远,作为脍炙人口的文章流传至今仍熠熠生辉;作为书法作品,历来为人推崇,被尊为“墨皇”,亦有“天下第一行书”之誉。我们在教授这篇美文时,往往对着作为文章的《兰亭集序》来分析它的文辞如何之优美,感情如何之真挚,却忽视了通过解读作为书法作品的《兰亭集序》,来体会这篇文章在谴词达意方面的妙处。本文试从这一角度做一探讨。
《兰亭集》是当时王羲之等文士名流过修禊日时,与会人士临流嬉戏,饮酒抒怀,乘兴赋诗所结成的集子。而《兰亭集序》也是王羲之当时的乘兴之作。我们可以想象当时王羲之神思如涌,挥毫落墨,洋洋洒洒的情景,在那种特定的情景、特定的心境下,作者如有神助,很快即成就了这篇千古美文,同时也成就了“天下第一行书”。鉴赏这幅书法作品,我们会发现上面有多处涂抹修改的痕迹。这些痕迹由于着墨的轻重不同,我们依稀可辨认得出那被盖被删的字迹,如果我们仔细揣摩这些改动的地方,我们就会有意外的收获。
“崇山”二字无疑是后加上去的,只有加上这两个字,才与下文的“茂林修竹、清流急湍、映带左右”组成一组整句,节奏和音韵也更加和谐。“崇山”二字在什么情景下加上去的呢?有书家猜测:既然行文以四字句为主,王羲之不可能写出“此地有峻岭,茂林修竹,……”这样节奏不和谐的句子,而应该是想到用四字句写地貌,那么“峻岭崇山”还是“崇山峻岭”呢?联系到后一句“茂林修竹”,从音韵上看,还是“崇山峻岭”与“茂林修竹”对得好,故此,王羲之在写就“峻岭”二字的当口,在这两个字的前上方跨写上“崇山”二字。这当然只是一种推断,但上当我们反复品读这几句时,我们的确觉得这两个字加得很是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