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先生读《红楼梦》有感(3)

2018-07-16老舍

三、我反对《红楼梦》是作者的自传的看法:我写过小说,我知道无论我写什么,总有我自己在内;我写的东西嘛,怎能把自己除外呢?可是,小说中的哪个人是我自己?哪个人的某一部份是我?哪个人物的一言一行是我自己的?我说不清楚。创作是极其复杂的事。人物创造是极其复杂的综合,不是机械的拼凑。创作永远离不开想象。

  我的人物的模特儿必定多少和我有点关系。我没法子描写我没看见过的人。可是,你若问:某个人物到底是谁?或某个人物的哪一部份是真的?我也不容易说清楚。当我进入创造的紧张阶段中,就是随着人物走,而不是人物随着我走。我变成他,而不是他变成我,或我的某个朋友。不错,我自己和我的某些熟人都可能在我的小说里,可是,我既写的不是我,也不是我的某些朋友。我写的是小说。因为它是小说,我就须按照创作规律去创造人物,既不给我写自传,也不给某个友人写传记。你若问我:你的小说的人物是谁?我只能回答:就是小说中的人物。

  我的作品的成功与否,在于我写出人物与否,不在于人物有什么“底版”。

  假若我要写我自己,我就写自传,不必写小说。即使我写自传,我写的也不会跟我的一切完全一样,我也必须给自己的全部生活加以选择,剪裁。艺术不是照相。

  有的“考证家”忘了,或不晓得,创作的规律,所以认为《红楼梦》是自传,从而拚命去找作者与作品中人物的关系,而把《红楼梦》中的人物与人物的关系忘掉,也就忘了从艺术创作上看它如何伟大,一来二去竟自称之为不可解之谜。这不是考证,而是唯心的夹缠。这种“考证”方法不但使“考证家”忘了他的研究对象是什么,而且会使某些读者钻到牛犄角里去──只问《红楼梦》的作者有多少女友,谁是他的太太,而忘了《红楼梦》的社会意义。这是个罪过!

  是的,研究作家的历史是有好处的。正如前面提过的,作家在创作的时候,不可能把自己放在作品外边。我们明白了作家的历史,也自然会更了解他的作品。

  可是,历史包括着作家个人的生活和他的时代生活。我们不应把作家个人的生活从他的时代生活割开,只单纯地剩下他个人的身世。专研究个人的身世,而忘记他的时代,就必出毛病。从个人身世出发,就必然会认为个人的一切都是遗世孤立,与社会现实无关的。这么一来,个人身世中的琐细就都成为奇珍异宝,当作了考证的第一手资料。于是,作家爱吸烟,就被当作确切不移的证据──作品中的某人物不也爱吸烟么?这还不是写作家自己么?这就使考证陷于支离破碎,剥夺了作品的社会意义。

  过去的这种烦琐考证方法,就这么把研究《红楼梦》本身的重要,转移到摸索曹雪芹的个人身边琐事上边去。一来二去,曹雪芹个人的每一生活细节都变成了无价之宝,只落得《红楼梦》是谜,曹雪芹个人的小事是谜底。我反对这种解剖死人的把戏。我要明白的是《红楼梦》反映了什么现实意义,创造了何等的人物等等,而不是曹雪芹身上长着几颗痣。

  是时候了,我们的专家应该马上放弃那些猜谜的把戏,下决心去严肃地以马列主义治学的精神学习《红楼梦》和其他的古典文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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