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实秋不只讴歌北方的饮食,对南方的美昧也无偏见。我—直视其为北京人,其实他的祖籍却是浙江杭县(今余杭)。出于血液里对老家的认同,他对金华火腿颇有感情,特意写过一篇以《火腿》为题的文章:“1926年冬,某日吴梅先生宴东南大学同仁至南京北万全,予亦叨陪。席间上清蒸火腿一色,盛以高边大瓷盘,取火腿最精部分,切成半寸见方高寸许之小块,二三十块矗立于盘中,纯由醇酿花雕蒸制熟透,味之鲜美无与伦比。先生微酡,击案高歌,盛会难忘,于今已有半个世纪有余。”而这对于他个人来说,也相当于半辈子了。火腿的滋味,几乎可以蔓延他的一生。况且他是在台湾孤岛上,回忆大陆的火腿,思念中的火腿肯定比黄金制作的还要昂贵。他回忆上海大马路边零售的切成薄片的天福字熟火腿,用了这样两句话:“佐酒下饭为无上妙品。至今思之犹有余香。”他得到一只货真价实的金华火腿(瘦小坚硬,估计收藏有年),持往熟识商肆请老板代为操刀劈开。火腿在砧板上被斩为两截,老板旺住了,鼻孔翕张,好像嗅到了异味,惊叫:“这是道地的金华火腿,数十年不闻此味矣!”嗅了又嗅不忍释手,并要求把爪尖送给他。梁实秋在市井中总算遇见同好了,赞赏老板识货,索性连蹄带爪一并相赠。
梁实秋还说,火腿是南方人的挚爱,北方人不懂吃火腿,嫌火腿有一股陈腐的油腻涩味,总觉得没有清酱肉爽口... ...不知这是什么原因?由此也约摸可以推算出两者审美观与价值观的区别。追求空灵虚幻的闲适文人,还是适宜生存在南方。北京人是务实的,他们或许更重视大碗喝二锅头大块吃清酱肉。梁实秋并不排斥清酱肉,但他还是为火腿做了适当的辩护:“只是清酱肉要输火腿特有的一段香”。这种绕梁的余香正是火腿的奥妙。 余香绕梁,余味绕梁,余音绕梁,使梁实秋心旌摇荡,歌之咏之,无意识地成为中华饮食文化的一位“传教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