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李白的故里之争(2)

2018-07-28李白

  在四川江油和湖北安陆就“李白故里”商标的争议中,四川江油依据的是注册在第39类旅游服务上的第1953474号商标。第1953474号注册商标核准的是“李白故里”这四个汉字,核定的是“旅行社,旅行陪伴,旅客陪同,安排游览,安排游艇旅行,观光旅游,旅行预订,旅行座位预订,旅游安排,旅游预订”等服务项目。

  根据《商标法》第52条第一项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因此,只有他人在旅游服务项目上使用“李白故里”才能认定侵犯了该商标专用权。否则,没有侵犯该商标专用权。

  马翔同时指出:“另外,从‘银杏之乡、李白故里,湖北安陆欢迎你’的广告来看,‘李白故里’是对安陆市特点的宣传,而不是商标意义上的使用,是对于该城市的一种形象宣传,不是商业使用行为,也不是商标使用行为,更不是在旅游服务项目上的使用。因此,不能认为侵犯了‘李白故里’商标专用权。”[历史学家:争议实质是利益]

  复旦大学葛剑雄教授表示:“‘故里’从文字意义上来说,应该指一个人出生或成长的地方。曾经生活过的地方,一般不能称作‘故里’。比如我们都说周总理的故里是淮安,但实际周总理在北京生活的时间更长,我们总不能说北京也是周总理的故里吧?”

  对于某个历史名人的故里所引发的地区之间的争议,应该根据事实和传统的说法来进行确定。如果在学术上尚存有争议,那么一般遵从传统的说法。

  “类似的事情其实以前发生过很多,我从来没有公开评论过。原因是现在众多的‘名人故里’之争实际上与学术根本没有关系,纯粹是利益之争,根本不可能通过学者的权威观点予以澄清就能够解决。”葛剑雄如是说。  “其实,一个地区要发展旅游关键不在于有没有一个‘名人’,而在于这个地区能不能满足旅游的基本要素。”葛剑雄特别强调说,“我们的地方政府应该摒弃这种无谓的争论,踏踏实实搞好当地经济,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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