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综述:李清照(4)

2018-07-21李清照

  四、关于《词论》的研究

  李清照的《词论》是我国词学批评史上出现较早的一篇论词专文。它不仅描述了当时词坛的创作情况,还根据作者的审美观念提出了对词体艺术的规范,因而受到历来研究者的重视。近两年的《词论》研究在前人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拓展。顾易生《关于李清照〈词论〉的几点思考》(《文学遗产》2001年第3期)一文,对旧著(1981年版《中国文学批评史·中册》)中曾批评李清照《词论》“片面强调音律”、反对“以诗为词”的观点进行了反思,认为:李清照对词的音律提出严格要求,也展示了词律有其自由宽松的一面,并为以声律服务于抒情写景作出示范。从苏轼突破词律某些束缚到李清照强调音乐特征是合于历史进程的辩证发展,宋词文学性与音乐性结合的经验值得借鉴。在李清照对南唐君臣以及晏几道等词的评说中,反映出她的审美兴趣非常宽广,力图兼采众美,以诗赋散文的表现手法来充实开拓词境。

  王昊《论李清照〈词论〉的女性主义话语立场》(《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1年第2期)一文,以女性意识作为李清照《词论》话语立场的基点,强调《词论》是词体建构发展至该阶段对词体内部音乐性和文学性这一矛盾的一种共时性把握,其词体本质论的思想基础也正是女性意识。文章列举了今人对《词论》话语立场两种截然相反的阐释取向:“主旋律”论和“市民同调”论,并对此进行了剖析与反驳,认为:正是个性心理、家庭和时代文化氛围诸因素的综合作用,方能产生妇女文学史上李清照“这一个”特出的女词人及其空前绝后的理论建树——《词论》。

  此外,还有文章涉及李清照的再嫁问题。这个问题,历来学者众说纷纭,近年来学者似乎已基本形成共识,认同李清照改嫁的事实。这两年马瑞芳先生连续发表《李清照再嫁之谜》(《文史知识》2000年第7期)和《李清照的两次婚姻》(《山东文学》2000年第8期),力图揭开李清照再嫁之谜。作者认为,因赵明诚曾纳妾,李清照与之有感情裂痕。赵去世后,李清照极端孤独,渴望温情,其时张汝舟明为爱“才”而实图“财”,李清照不幸落入张汝舟的圈套。前此虽已有人揭开此秘,然马先生以她女性特有的敏锐善感和优美的文笔,结合当时的历史文化背景,深入到李清照的心灵深处,对其心理与性格进行分析,故读来仍有兴味。  总体上看,这两年李清照的研究有了长足的进展。但选题大量重复,论者只管自己立论而不顾已有研究成果的现象仍很严重。有些文章观点看似新颖,其实早有人道,只是没有去查阅前人的成果。本是陈词滥调,却自视为石破天惊之论。希望今后的李清照研究包括整个古代文学研究,论者在发表文章前,最好查查已有的成果,看看自己的“新见”是否有人“先获我心”。如果是“英雄所见略同”,最好是别开蹊径,何必浪费自己和读者的宝贵光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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