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文学奖(2)

2018-07-20鲁迅

【指导思想】

  鲁迅文学奖奖章 鲁迅文学奖评选工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针,按照江主席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面,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鼓励关注现实生活、体现时代精神,坚持导向性、权威性、公正性,坚持少而精、宁缺毋滥的原则,评选出思想性、艺术性完美结合的优秀作品。

【奖项设置】

  包括以下各奖项: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全国优秀报告文学奖;全国优秀诗歌奖;全国优秀散文、杂文奖;全国优秀文学理论、文学评论奖;全国优秀文学翻译奖。

【社会影响】

  评委会认为,获奖作品在思想上、艺术上均达到一定水准,宏观地体现了 1995—1996年中国文学7个门类取得的进展和成就。这是在连续多年多数文学门类没有进行全国性评奖后一次文学实绩的检阅,显示了文学界逐步形成的民主、团结、鼓劲、繁荣的氛围。获奖作品以其自身质量表明了广大作家和文学工作者与时代共同进步,与人民血脉相连,弘扬时代的主旋律,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奉献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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