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这篇文章,我在初中的时候已经读过,那时老师告诉我们的说:作者叙述了一个人普通农村妇女婚后被欺凌,起来反抗夫权压迫又遭到失败的故事,表现了旧中国妇女在婚姻问题和家庭中的无权地位。主人公有与封建势力进行斗争的勇气和泼辣性格。但是她对地主官僚有天真幻想,终于在这些狼狈为奸、专横乡里的反动势力的沉重压力下屈服。
但是,重新接触过这篇文章时,我对爱姑的思想以及文章所要反映的意义不免产生了怀疑。我想爱姑应该是鲁迅笔下最为泼辣的一个形象。她富有强烈的反抗性,但是他似乎不是在反抗封建社会,而且她貌似不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爱姑的父亲也可能是当时当地的一个名人。而且还挺拽的。文章中有一段描写(众人)看到庄木父女二人上船时,“船旁的坐板也空出来四个人的空位。”庄木三摸起长烟准备抽烟时,有人给他们点火,处处可见他绝非等闲之辈,就算当时庄木三不是特别富有,但是有六个儿子的他,在那个时候还是有一定的名气。可见爱姑并不是非常普通的农村妇女,
况且,旧时的婚姻讲究的是门当户对,爱姑的丈夫施家“小畜生”姘上了寡妇,要与爱姑离婚,爱姑不干,施家和庄家为这件事事吵了三年,而且“施家”也有一定的财势,而爱姑也没有受到极度的打压,那试想想爱姑家的家境也不会太差。由此均可见一斑。因而,解决这两家的纠纷就要找一个比他们级别更高的人,也就是文中后来提到的七大爷。
文章一开始爱姑的出场便是要讨回公道。而这个可以给她公道的人——“在这些中间第一眼就看见一个人,这一定是七大人了。虽然也是团头团脑,却比慰老大爷魁梧得多,大的圆脑上长着两条细眼和漆黑的细胡须;头顶是秃的,可是那脑壳和脸都很红润,油光光地发亮着。”却并不注意她和她的公道。他们的注意在一个祖先用来塞屁眼的精妙古董上。而在当时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时代中,七大爷并不是什么政治大官,而是一个前朝遗老的“道德独裁者”。他们比军阀更加的可怕,他们随时可以改换自己的嘴脸。他们用所谓的传统理论获得了对民间思想的控制,而七大爷当意识到爱姑不服从传统的价值观时,就立刻搬出海外的法则来,并且明确的指出,天下之大,他嘴巴里说的就是唯一的真理,他们其实从实际上来说只是维护自己的利益和地位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