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作品评论《故乡》

2018-07-13鲁迅

  鲁迅的《故乡》,是我们这一代人在成长的历程中所喜好的文艺作品中最佳的篇章,虽然它只是一个短篇。在欧文·斯通的《凡高传》里,我读过有一段是关于画作的评价,那是凡高的素描,一枝铅笔、几张白纸,所表现出来的内涵比那个时代别人的大幅的油画还要丰富,还要深刻。这一样可以应用于鲁迅的短篇,以说明其在近代和现代文艺当中的重要,即使是以其短短的篇幅,而不是他的浩瀚的作品的总汇

  鲁迅的语言是古文与现代文相交的那个时期以来,并到现在为止这个过程之中最好的,也是无人能及的。他的作品伟大,也还因为他了解自己的那个时代,知道自己所要做的事,在很大程度上这个方向就指向了自己的理想。因而他属于向旧的事物宣战,向新的历程挥手指路的那种伟大人物。只不过旧的传统、旧的势力相当强,他所指的、也就是别的人们或是那个时代所能走到的地方,在我们今天的人看来,似乎离一种叫做理想的地方还有着相当的差距。这似乎减损了他的伟大。同时,这也说明社会的进步很少是能一蹴而就的。

  鲁迅的《故乡》整体以一幅灰暗的色调为其作品的主基调,而那正是其时代的深刻写照,尤其是对于旧中国时候的农村,则更是这个样子 ——贫穷、落后、为几千年的封建传统及其生活方式束缚死,没有希望,没有光亮,整个时代就象是昏黑大幕下的冬天,无边无际,漫长而无涯;因而人们既困苦又麻木,因为没有希望,他们象是炼狱里的囚徒。这就是润土所遭受的那种事物的写照,也是整个农村、包括著作者本人、以及其时代的深刻写照。唯一不同的,著作者本人是生活在那个时代而能够照亮它的一盏灯。

  这说使《故乡》这部作品摆脱了属于那种仅仅是叙述着不幸与旧的事物的一般性的文艺,它因为灯而有了光亮,因为有光而有了希望。理想主义是好的作品的重要的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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