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天堂蒜薹之歌》解读(2)

2018-07-17莫言

  【莫言《天堂蒜薹之歌》解读】

  莫言的小说《天堂蒜薹之歌》创作于1988年。在1993年出版修改本时,小说更名为《愤怒的蒜薹》,但2005年重新出版时又改回原来的名字。据作者答《鲁中晨报》记者问的说法,改回原来的名字是为了“避免过于效法斯坦贝克的《愤怒的葡萄》”。(李波,《一场沉默者的胜利》)如果真要和《愤怒的葡萄》呼应,莫言的小说题目应改为《悲哀的蒜薹》。前者描写愤怒的农民,体现出一种尊严;而后者描写的愤怒农民,体现出来的则是近乎绝望的悲哀。

  《天堂蒜薹之歌》与出版于1939年的美国名著《愤怒的葡萄》确有相似之处,二者写的都是处于社会底层的农民的困境及他们的反抗,也都是以真实的事件为蓝本,对社会的批判也都同样尖锐。不过,《愤怒的葡萄》表现的是外州来的农民和本地农场主之间的冲突,而《天堂蒜薹之歌》表现的是农民和当地政府之间的冲突。前者描述的反抗,是工会组织的罢工;后者描述的反抗,是砸烧县政府办公大楼的暴动。两部小说最大的区别是书中的人物。《愤怒的葡萄》中的人物虽然贫穷,但不失自尊;虽然有缺点,但更多地表现出积极因素。小说的主题之一就是穷人之间的互助。《天堂蒜薹之歌》中也有一个乐于助人的邻居,但只是很次要的角色。小说着重刻画的三个主要人物中,一个是被剥夺了尊严的中年顺民,一个是无知无识的老年愚民,还有一个是仇恨所有当官者的愤怒青年。这三人最后都因成为暴民而被判刑。

  莫言的这部小说,基本脉络就是天堂县的三个农民——高羊、方四婶和高马被警察追捕归案,在监狱关押,最后经审判定罪的过程。中间夹杂着这三者对自己家庭及生活经历的回忆,以及他们最后参与蒜薹暴动的经过。不按时间顺序,而从警察抓人开始叙述,可谓别具匠心。小说强调的不是官逼民反的过程,而是民反之后的结果。

  高羊是逆来顺受的顺民。他的自尊心和抗争意识早就被消灭了。因为父亲是受管制地主,他从小就受尽欺辱。13岁时(1960年),屈于生产队长儿子王泰的压力,他竟喝了自己的尿。王泰把尿滋到女同学头上,也诬赖是高羊所为,致使后者被学校开除。“文革”时,高羊因为不肯说出母亲的埋葬地点而遭毒打。虽然他一开始就给黄书记下跪求饶,可还是被上了酷刑,并被强迫喝自己的尿。三中全会后,他家摘了地主帽子,土地承包到户,他过上了比他爸妈解放前当“地主”时还好的日子,感到心满意足。但是,他的自卑心理并没改变。他说:“咱这些庄户人家不能跟好人家比较,……咱只能跟叫花子比,人就得知足,就得能自己糟践自己。”(14章)可见,他的自我歧视已经达到相当深的程度了。

  高羊虽然不再因家庭出身而受到非人待遇,可他并没感到自己变成了堂堂正正的人。当他被抓进监狱,盯着和自己关在一起的杀人犯时,才“第一次感到自己是人” 。(26章)监狱女医生给他看病都让他受宠若惊,心想“哪怕立刻死在这间监室里,我也够本啦!一个高级的女人摸过我的额头,……人活一世,也不过如此了”。(12章)后来监狱中的女理发师给他理发时,他又感到“这么高级的女人给我剃过头,死了也知足了”。(18章)这种卑屈的喜悦,透露出他长期生活在高压的环境中,深受歧视和欺辱,人格已受到了严重的摧残。

  高羊对于不公平的事,绝不会去抗争。他曾劝别人:“忍着吧,忍过来是个人,忍不过来就是个鬼。”(14章)他参与暴动纯属偶然。在愤怒的人群包围县政府抗议时,他还同情县长:“县长是一县之主,难道还让他替我卖蒜薹?即使把蒜薹都烂了,也不能让县长去卖蒜薹。”(16章)可是,后来他被人裹挟进入县政府,那皇宫般的大楼让他心理产生不平衡——“眼前的所有豪华设施都是那么招他嫉恨”。他不由自主地把仙人掌、鱼缸对准窗玻璃投过去。后来,警察拘捕他时,他都不知自己犯了什么罪。警察打得他发出惨叫。在监狱中,同室的杀人犯和盗窃犯残酷折磨他,逼他又一次喝了自己的尿。受审时,他主动揭发了四婶点火。之后,他在心里下定决心:“出去后,哪怕人家把屎拉到我头上,我也不骂,不打,不找地方说理。”(16章)也就是说,他会永远当一个最驯服的顺民。

  三次喝尿,象征高羊在各个时期都受到非人待遇。他从来没能挺直腰杆做人,更别提受人尊重了。

  《愤怒的葡萄》中的流民,即逃荒农民也受到非人待遇。这些美国中部的农民,在经济大萧条中丧失了自己的土地。他们受到一些传单的蛊惑,成群结伙、长途跋涉来到加州找工作。大批饥民涌入,引起不少当地人的恐慌。流民遭到辱骂和歧视,警察粗暴地把他们赶来赶去。农场主们更不把他们当人看,一再压低工资,流民工作一天仅够全家吃一顿饭。他们觉得自己连马的待遇都不如,马不干活时还照样有食吃。他们形容自己“过着猪一样的生活”。(235页)但是,在官办的收容所里,流民们受到尊敬和善待。用流民的话说,就是“把你当人看,不像对狗那样”。(312页)小说主角汤姆一家,就在收容所度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那里没有警察,秩序却比有警察还好,每周还组织舞会。小说关于收容所的描写,曾遭到中国评论者的指责,认为是“把联邦政府的收容所理想化”。(6页)无论如何,流民们没感到绝望,可能正是因为他们对自己的政府还抱有希望。而自我尊重也是流民们得以精神上不垮的重要原因之一。

  莫言小说中的第二个主要人物方四婶是可怜的愚民。她丈夫被乡政府王书记坐的车压死,王书记不闻不问,只差下面人给了她三千五百块钱(包括压死的母牛等损失)。那无照又酒醉驾车的司机也没被起诉。四婶在县政府大楼内点着了一堆用纳税人钱买的绸窗帘和字画等,就觉得自己已经给丈夫报了仇。被拘捕时,她不知自己犯了什么罪,甚至也不知道那个大楼就是县政府。在监狱里,她开始还不敢吃饭,怕问她要钱和粮票。其夫方四叔也同样糊里糊涂。他明明吃的是自己种的粮食,却说:“活着无趣,还不如死了!死了也给国家省点口粮。”(14章)

  方氏夫妇还因为愚昧而残害自己的女儿金菊。他们俩六十多岁,大半辈子活在解放后,可好像对存在了几十年的《婚姻法》毫无所知,还和另两家签订换婚协议,逼女儿嫁一个四十多岁的气管炎患者。金菊不从,四婶就以喝毒药来要挟。四叔则老骂自己女儿是“杂种”,还说要打死她。金菊的男友高马去方家宣讲《婚姻法》,刚一开口就被痛打一顿。四叔还说打死他也犯不了法。金菊与高马私奔后被抓回来,四叔叫儿子把她吊起来毒打。总之,方家人都毫无法律观念。对“家庭暴力”“人权”等概念自然也毫无所知。

  方氏夫妇所以要搞换婚,也是因为太穷。四婶在监狱里捉虱子后吃虱子,又回忆她丈夫捉虱子等等,也都说明他们的贫穷,以及活得没有尊严。所以四叔会说“活着无趣”。四婶在监狱里对同室的一个女犯人说:“人活着是不容易。俺有时候就想,人哪里比得上条狗呢?”她又说:“这个世界,本不是咱这号人活的。”(9章)四婶如此自轻自贱并产生绝望思想,和她丈夫的悲惨身亡以及她所受到的不公正对待有直接关系。后来在审判她的法庭上,她忍不住大呼:“政府,俺老头子死得冤枉啊!”“你们不能官官相护啊!”(19章)可只不过换来冷冷的一句“被告方吴氏,你的陈述已超出本案范围!”四婶被判刑后曾自杀但未遂,被保外就医。她回家后还是上吊自杀了。

  《愤怒的葡萄》中的那位农民母亲,和四婶形成鲜明对照。她一家十三口人死的死,病的病,吃了上顿没下顿,怀孕的女儿在饥寒交迫中生下一个死婴。可是,母亲始终没放弃希望。她对周围的人说:“依我看,凡是我们干的事情,都是以前进为目的。我的看法就是这样。就连饿肚子——害病,都有意义;有的人尽管死了,剩下的人却更坚强了。总得把眼前的日子过好,一天也不能放松。”(492页)母亲经常体现出伟大的“仁慈心肠”(263页)。她说:“日子过得越不顺当,越要帮人家的忙。”(517页)小说的结尾,就是母亲鼓励刚生完死婴的女儿给一个快饿死的男人喂母乳。这些流民的生活虽然连牲口都不如,可她们仍保持着对神圣生命和人生价值的信仰。

  在《天堂蒜薹之歌》中,如果说高羊和四婶都是不自觉的暴民,高马则是高度自觉的暴民。他是那场暴动的煽动者之一。在蒜民围着县政府抗议时,他跳到车上大喊“打倒贪官污吏”“打倒官僚主义”(16章)等口号,然后带头把自己卖不出去的大蒜都抛到县政府院里。冲进县政府大楼后,他砸碎了两部电话机,放火焚烧了一批档案,还打伤了一名打字员。他很清楚自己的行为是犯法,事后一直等着警察来抓他。在法庭上,他对审判员们大喊:“我恨不得活剥了你们这群贪官污吏的皮。”(17章)审判长说:“党和政府的大多数干部还是好的嘛。”高马立刻反驳说:“天下乌鸦一般黑。”

  高马痛恨所有当官者由来已久,并不光是因蒜薹滞销事件而起。他在当兵的时候就总结出来:“当干部就要卖良心,不卖良心当不了干部。”(17章)因为得罪了团长小姨子,他没提成干部,反而背了个犯错误的罪名“被复员”了。回乡后,他和金菊热恋,受到她父母反对,还挨了打。他到乡政府找民政助理告状,杨助理却正好是和方家换亲那人家的远亲。杨助理骂方家兄弟不够狠,对高马说:“要是我,就打断你的狗腿,让你爬回家去!”(2章)金菊和高马私奔后,杨助理开车带着方家兄弟,把他们抓了回来,还把高马打得半死,并把后者身上(卖掉一切家产所得)的钱都抢走了。因为金菊已有身孕,她父亲同意她嫁高马,但是要后者先交出一万块钱。高马把全部希望寄托在蒜薹上,可因为他们村原先与外县订的蒜薹合同被本县领导禁止,外县来收购蒜薹,乡供销社领导又派人撵等等原因,大蒜从大幅跌价到最后完全滞销。高马感到自己被逼到绝境,所以才有登高一呼的表现。他被追捕后,金菊没等肚子里的孩子出生,就上吊自杀了。高羊在被审问时只求一死:“你们想定我什么罪就定我什么罪,随便,我光杆一条,横竖都是一条,砍头、枪崩、活埋,都随你们的便,我恨你们这些糟害老百姓的混账狗官!我恨你们!”(17章)高马听说金菊尸体被卖给别人结阴婚后,试图越狱报仇,结果被击毙。至此,小说中的三个主要人物中,两个因完全绝望而身亡,另一个精神被完全摧垮。

  《愤怒的葡萄》的主要人物之一汤姆,也是如高马一样有强烈抗争意识的愤怒青年。在小说快结尾时,他因为和害死罢工组织者的凶手搏斗,打死了对方而成为被通缉的逃犯。那场罢工已遭到彻底破坏。可是,东躲西藏的汤姆并没有绝望。他进行认真思考,在认识上有所提高,从仅为自己家庭着想,到为所有贫困家庭着想,并看到团结的力量。他不仅没泄气,斗志还更增长了。三十年代的美国流民虽然境遇悲惨,可他们好歹也是手握选票的公民。所以,汤姆能看到大伙团结起来的希望。

  《天堂蒜薹之歌》最精彩之处,是对蒜薹事件的两个不同版本的描述。一个是民间艺人张扣的歌谣,另一个是官方的报纸。小说的每一章,都以盲人张扣的歌谣片段开始。而小说的最后一章,是官方报纸对整个事件的报道和分析。从中,读者可以看到官民之间存在的鸿沟。

  关于事件的起因,官报文章认为是县政府存在严重官僚主义,并详细描述了购销活动失去控制的种种细节,也提到县政府对各部门乱收费、滥罚款等现象没有及时制止,以及领导没和群众对话加以疏导等等。文章还批评了一些干部运用手中掌握的权力刁难勒索农民,变着法子占农民的便宜,揩农民的油。

  在张扣的描述中,蒜薹滞销只是导火索。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民生活改善,乡、县干部就如“红眼虎狼”般不断增税派捐,农民们早就被各级官员欺压得“哭爹叫娘”。(3章)老百姓觉得自己“辛苦如牛马”“用血汗养肥了污吏贪官”。(20章)方四叔被乡书记车压死后,张扣称那些乡干部是“横行霸道的阎罗官”。(6章)总之,官民冲突是长久积怨的爆发,并非一次性的工作疏失。

  对于事件的性质,官报认为砸、抢、火烧县政府办公大楼,是不法分子煽动的一起“恶性事件”。参与事件的群众,是犯了无政府主义的错误,而无政府主义是反动的政治思潮。文章指出,采取非法手段向政府施加压力,不但解决不了实际问题,还会使自己走上犯罪道路。

  张扣本身就是个煽动者。他指责不敢去抗议的人是“熊包软蛋”,还用民国时一个叫高大义的共产党员带领“穷爷们儿抗粮抗捐”的事迹来鼓励大家。(1章)他甚至喊出“舍出一身剐,把书记县长拉下马”的口号。(情节见于第14章,而这口号使人想到农民起义和文革)对于民众冲县政府,他是这么描述的:“乡亲们壮壮胆子挺起胸膛,手挽着手儿前闯公堂。仲县长并不是天上星宿,老百姓也不是猪狗牛羊。”(12章)总之,他把冲县政府看成是英雄行为和正当抗争。

  对于事件结果,官报非常详细地报道了省委对这次事件的成功处理,其中包括帮助农民销售蒜薹,总结经验教训,撤销县副书记职务(后又调别处当官),对砸烧县政府的违法分子进行严惩等等。

  张扣的歌谣这样描述事件结果:“十路警察齐出动,逮捕了百姓九十三,死的死,判的判,老百姓何日见青天。”(20章)他自己也因“反革命煽动罪”被捕。因为在监狱里他还不肯闭嘴,警察用电棍戳他嘴,还用胶纸牢牢封住了他嘴巴。从张扣的歌谣可看出,事件的结果是让老百姓感到绝望。他们不光是要补偿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要得到公正和公平的对待。

  小说中,一个为父亲出庭辩护的青年军官,也和官方的看法不同。他认为事件“根本的原因在于天堂县昏愦的政治”(19章),而且县长犯了渎职罪,也应当被拘捕判刑。他甚至还说:“我认为,天堂‘蒜薹事件'为我们党敲响了警钟,一个党,一个政府如果不为人民谋利益,人民就可以推翻它!而且必须推翻它!”不过他没解释,人民以何种能力和手段才能推翻不为他们服务的政府,以及如何保证新上来的政府就能为人民服务。

  一些美国读者看过《天堂蒜薹之歌》(英文版)后,惊讶这样的书还能在中国出版,作者居然还没被监禁。因而,他们也知道了中国发生的变化。这使人感到,虽然小说中反映的问题仍然普遍存在,但小说得以出版,也说明了中国社会的进步和潜在希望。《愤怒的葡萄》刚出版时,也被一些州列为禁书,还遭到公开焚烧。现在,这部小说早已是美国中学和大学文学课上经常选用的教材。

  《愤怒的葡萄》的中译本早在1941年就出版了。译者胡仲持所以积极向中国读者推荐此书,也是出于同情当时中国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疾苦。1949年后,此书颇受推崇,再版三次,自然是因其揭露了美国社会阴暗面。1995年,莫言的《天堂蒜薹之歌》英文版在美国出版后,一些评论在介绍此书时,称其为中国版的《愤怒的葡萄》。中美之间的这种互动确实挺有意思,也许双方都希望,对方的社会能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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