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中国文化隐秘的书写者(2)

2018-07-21莫言

  我以为莫言的出人意料的笔触,是把时空浓缩在一个小的范围里。中国社会本来一盘散沙,村民是分散居住者多。莫言把战争、革命、城乡都置于一个调色板里,浓缩了几代人的感受,差异性与对立性浑然于一体。这达到了一种多维文化记忆的效果。略萨写秘鲁的生活,就是各类文化符号的组合。马尔克斯笔下的哥伦比亚,其实存在着多种语言文化的汇聚之所,零乱的如梦一般,神语与人语在一个空间。拉丁美洲的文化是混血的,于是有奇异的存在出来。那些混杂着宿命与企盼之火的村落、小镇,就有了神奇的意味。中国的乡下,是空旷死寂者多,无数灵魂的不安与期待的焦虑都散失到历史的空洞里了。而莫言却把那些零散的灵魂召唤在同一个天底下,让其舞之蹈之,有了合唱的可能。《红高粱》、《金发婴儿》、《酒国》等文本那些轰鸣的多声部的交响,表面上与域外文学的某种情态是接近,但实际上多了中国乡下的独特的精神逻辑。

  这种审美的自觉,其形成是复杂的。他的敏感和执著,时时把自己从流俗里拉出,与模式化的表达距离遥遥。这里不能不谈到他的阅读兴趣。莫言喜欢鲁迅和俄国的巴别尔,这能够提供我们认识他审美特点的线索。鲁迅与巴别尔的小说,就是繁复的存在居多,绝不单一地呈现生活。巴别尔的作品,在画面背后里有多重意象,鲁迅也是如此。在莫言看来,好的小说家,在日常里能够看见灵魂里的隐秘,那些没有被表现和没有被召唤出来的存在,才是小说家要捕捉的东西。小说除了生活细节的清晰之外,还要有那些不确切性的隐含。巴别尔在《骑兵军》、《奥德萨故事》里所讲的一切,都是多民族、多风俗背景下的朴素的生活,但历史的复杂记忆在那个世界隐隐地闪动着。鲁迅其实颇欣赏巴别尔式的智慧,莫言也心以为然。他在一言多意的表达里,接近的恰是这样的传统。这个传统在思维方式与诗意的表达上,是与感知的惰性对立的。它不断挑战我们的认知极限,在跨越极限的瞬间,艺术女神的足音才能被人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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