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在探究莫言的病态美学趣味的本质时,首先我们要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莫言为何偏好“在上帝的金杯里撒尿”?
如果按照刘再复的理解,这是一种“冲破权威、冲破禁忌”的艺术创新表现;那么,我们就还得问下去,难道创新就必须亵渎神圣吗?如果“上帝的金杯”是虚假伪劣品,不值得尊崇,你出于展现真善美的目的,勇敢地挑战它,亵渎它,且体现出了你独具一格的才智和想象,那么,这样的“撒尿”行为才具有真正的创新价值。否则,仅仅是为了标新立异,夺人眼球,或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某种病态幻想或病态审美趣味,而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毁谤亵渎“上帝的金杯”,公然践踏文学真善美的基本准则,这怎么可以视为“艺术创新”呢?某种意义上说,这简直就是一种艺术的犯罪!
刘再复对莫言的文学“撒尿”行为极为欣赏,他是这样概括莫言的文学主张的:“莫言认定文学就是在‘上帝的金杯里撒尿’,他让母亲表述的理想是‘我要一个真正站着撒尿的男人’(《丰乳肥臀》)。即使《天堂蒜薹之歌》中最儒弱的高羊,他在少年时代也被迫进行喝尿比赛(喝自己的尿),电影《红高粱》在酒里撒一泡尿,这也是典型的莫言细节。”好一个“典型的莫言细节”,可以说概括得“精辟”之至!刘再复对莫言的文学“撒尿”细节可说如数家珍,并将它们推崇备至为一种“敢于冲破权威、冲破禁忌、冲破金科玉律的原创精神”,却丝毫没有注意到莫言的这种毫无节制的文学“撒尿”行为的走火入魔色彩,已经将莫言引领到一个越来越病态的美学领域,而这很可能是一条艺术的歧途。
考察刘再复所梳理出的莫言的文学“撒尿”之旅,不难理出其中的迷途头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