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被贬江州的后因后果(3)

2018-07-20琵琶行

  总合上述各方面的打击力量,使得白居易在江州过了四年的贬谪生活。其实,他们所加于白氏的罪名,都是捕风捉影,没有道理、没有根据的,是假公济私、乘机报复的假案、冤案。而罪名中,“伤名教”一罪,更是毒辣。

  所谓“伤名教”,具体是说白居易对他的母亲不孝,母亲看花,掉在井里死了,他还作新井和赏花的诗,毫无伤心和忌讳的表现。这种行为,被认为是大逆不道,连作“人”的资格都丧失了的,还哪能做官呢!——这也可以说是我国历史上的一件“文字狱”。从现存的白集看,没有新井诗,宋代人也没有看见新井诗。至于赏花,白集中却很多,但据现存的白集看,元和六年白母卒后至九年补官前,白氏在渭村丁忧期间,所作诗不算多,基调大都是悲伤哀痛的,与其他时间的作品很不一样,也根本没有赏花诗。再者,他母亲堕井而死,并不是因为白居易不孝所致,这从白氏自己对这件事的说法和唐代(比白氏稍后)及宋人关于此事的记载中可以得到证明。

  白居易对于政治(国家大事)的热情减退,并不始于元和十年的遭贬。当然,这次对他的打击更大,对他的思想转变影响更深,使他的态度更坚决罢了。被贬之后,有时偶然地又被国家大事所激动,而“愚计忽思飞短檄,狂心便欲请长缨(他想请求皇帝让自己从军,去攻打吴元济)”。写到这里,自己又觉得多事、好笑,赶快又警戒自己,说:“从来妄动多如此,自笑何曾得事成!”后来,就干脆发誓:“世事从今口不言”,——因为“忧国朝廷自有贤”,国家大事,自己只好不管,其实也管不了!不过,话虽如此,当自己在其位、有说话的机会和责任时,他仍然为国为民,积极建议,以求尽到自己的职责。  至于他的创作,经过被贬江州这次打击,“讽喻诗”确实少了,这有两个原因:一则,鉴于揭露、讽刺的对象太多,树敌招灾,不愿再冒风险惹祸。二则,元和初年政治上略见转机,有可为之时,自己冒着风险写下的许多诗歌,还有希望在政治上起一点作用,收到一点实际效果。及至洞悉国情的上下内外、种种矛盾和黑暗,知道大势已定,无可挽救,个人不仅无能为力,而且遭到迫害,“讽喻诗”再写多些也没有用了,反而招来无妄之灾,何必再干这样的蠢事呢!但是,经过这场灾难之后,白居易也并非“讽喻”完全绝迹,遇上重大事件,仍然要写几句来抒发自己的感慨和意见,不过,不用“讽喻”之名,也不像过去那么集中、那么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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