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氓》中的女主人公在爱情、婚姻之路上历经艰辛坎坷。
《诗经·氓》可算是中国文学史上有迹可查的第一首弃妇诗。诗中的“我”(即弃妇)自叙了从相爱、结婚、受虐到被弃的全过程,其情悲愤难平,态度哀怨决绝,“我”声泪俱下、后悔莫及的控诉深刻的反映了当时社会婚姻制度对女子的歧视和压迫,也异常生动地反映了在那个时代里女子在婚姻、家庭中处于被动低下、任人宰割的悲惨地位。
诗中的“我”从一开始表现出的是对生活强烈的热爱和憧憬。当“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氓”打着“抱布贸丝”的旗号来向“我”搭讪、套近乎时,“我”出于对美好情感的渴望与期盼,在他花言巧语的攻势下,涉世未深的“我”很快被其捕获,心甘情愿的成为了他爱情罗网中的猎物。“我”不但轻信了“氓”感情的真诚,而且大胆的突破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桎梏,毅然决然地与其私定了终生的爱情契约。在痴情的主导下,“我”不但体贴的“送子涉淇”,而且在“子无良媒”前提下,竟然还同意了仓促的“秋以为期”的婚期。可以说在这个过程中,“我”对自由爱情的追求表现出了惊人的勇气,也许是出于对把握命运的自信,“我”抛开了女子应有的矜持和谨慎,也可能是出于对“氓”海誓山盟的偏听偏信,“我”忽略了传统媒妁制度对当事人品行道德考察的必要性,“我”抱着一颗至诚之心,迫不及待、义无反顾的飞向了一个自我营造的爱情小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