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礼与《诗经》悼亡诗(2)

2018-07-21诗经

  悼亡诗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别:广义的悼亡诗包括一切悼念死者的诗;而狭义的悼亡诗则专指悼念亡妻的诗歌。《文心雕龙・指瑕》中有曰:“潘岳之为才,善于哀文。”一般认为,悼亡诗起源于晋代的潘岳,但实际上,早在诗经时代就已经出现了悼亡诗,例如《邶风・绿衣》、《唐风・葛生》等这类作品,只是因潘岳写了悼念亡妻的三首《悼亡诗》而最早以“悼亡”命名,从而,悼亡诗在文人中间成为悼念亡妻的专称。悼亡诗作为一种传统的诗歌题材,它的产生是必然的,一个有生命的人终究都要走向死亡,有死亡就会让人产生悼念之情。那么,《诗经》中的悼亡诗是怎样体现丧礼制度的呢?

  先看《小雅・蓼莪》:

  蓼蓼者莪,匪莪伊蒿。哀哀父母,生我劬劳。

  蓼蓼者莪,匪莪伊蔚。哀哀父母,生我劳瘁。

  瓶之罄矣,维之耻。鲜民之生,不如死之久矣!无父何怙?无母何恃?出则衔恤,入则靡至。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

  南山烈烈,飘风发发。民莫不,我独何害!

  南山律律,飘风弗弗。民莫不毂,我独不卒!

  这首诗表达了孝子不能终养父母的痛苦和悼念双亲的感情。诗的开篇用了《诗经》中常见的手法,以两种植物“莪”、“蒿”起兴和自比,诗的前两章诗人比喻自己不成材,让父母失望,追念父母养育自己的辛劳,带有一种深深的自责的感情。本想好好侍奉父母,可是现实却事与愿违,父母已经过世,只能在诗中悲叹哀怨。因此自叹自恨,表达自己对父母的哀悼之情,感念父母对自己的恩德。对这首诗的解释主要有两种:“一是《毛诗序》:‘《蓼莪》,刺幽王也。民人劳苦,小子不得终养尔。’《笺》:‘不得终养者,二亲病亡之时,时在役所,不得见也。’二是方玉润《诗经原始》:‘此时为千古孝思绝作,尽人能识。唯《序》必牵及人民劳苦,以刺幽王,不惟愿涉牵强,即情亦不真。……又况言:民莫不�,我独何害,我独不卒者,明明一己所遭不偶,与人民无关也。’”[1]诗的第三章用瓶比作父母,以�比喻自己,写自己因为要出征而远离父母,离开的时候心里就惴惴不安,回来后果然发现自己已经成了一个无依无靠,没有归宿的人。第四章是本诗中最为感人的一章,诗人连续运用了六个“我”字写出了父母生育了自己,养育自己的艰辛以及对自己的慈爱,这些往事在诗人眼前一一浮现,更加突显诗人在想要回报父母的恩情时,父母已经不在的那种切肤之痛,真实的体现出诗人对这种痛苦的深刻体验,感情真挚感人。朱熹云:“言父母之恩如天,欲报之以德,而其恩之大如天无穷,不知所以为报也。”诗人用朴实却饱含真情的语言,用自己的亲身体验,为我们诠释了作为儿女要对父母尽孝的道理。诗的后两章则描写了自己在行役的路上饱经辛苦,再次痛心哀悼没有能赡养父母的遗憾,诗中没有直接说孝道是什么,却用最真挚的感情,最淳朴的语言给了我们一碗心灵的鸡汤。古代的丧礼重视的就是这种对死去亲人的一种悼念之情,诗人为我们诠释的就是这样一种怀念亲人的真挚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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