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读后感2000字(2)

2018-07-21诗经

  当然,历经初恋,就有热恋时的激情澎湃和海誓山盟和沉迷于爱的忘乎所以、欢乐飞扬。“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这是《诗经》里的《卫风·木瓜》。赠给我果子,我回赠你美玉,与原“投桃报李”不同,回报的东西价值要比受赠的东西大得多,这体现了一种人类的高尚情感(包括爱情,也包括友情)。这种情感重的是心心相印,是精神上的契合,因而回赠的东西及其价值的高低在此实际上也只具有象征性的意义,表现的是对他人对自己情意的珍视,所以说“匪报也”。在古人眼中,玉石恒久长远,象征爱情,赠送玉石无疑是传达情人间的“山盟海誓”,正所谓情到深处无怨尤,爱到忘情近佛心,玉石此时代表着一种“海枯石烂心不变”的忠贞情意。恋爱中的人都有这样的感觉,即使每天朝朝暮暮,相依相守,仍觉得时间不够,恨不得片刻不能分离,然而,分离又偏偏不是我们能掌控的。由此,和情人分离时才会感到切肤的思念和牵挂。《诗经·陈风·月出》“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劳心悄兮。月出皓兮,佼人懰兮。

  舒懮受兮,劳心慅兮。月出照兮,佼人燎兮。舒夭绍兮,劳心惨兮。”正是表达了那种“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月下相思,沉迷其中。当然更有爱无所爱的无可奈何,恋爱过程的现实场景和具象细节等等。

  《诗经》中的爱情往往是简单的、真挚的、纯粹的,没有杂质,也没有功利成分。《诗经》中的恋爱男女不会去考虑什么地位、名分、金钱或者社会舆论的谴责,他们只是带着对爱情的憧憬和渴望去寻觅生命中的另一半,然后相互试探,得到了爱的回应之后,就有了幽期密约,有了铮铮誓言,从此夕阳下,他们如影相随,共同品味爱情的甜蜜。  在《诗经》那个时代,礼教已经开始萌芽,婚姻大事已经不再是完全自由的了,现实开始给人们的感情增加束缚。虽然这些少男少女懂礼、知礼,但为了真爱,他们可以不顾“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们要拒绝无理的要求,反抗强制的安排,甚至叛离家门,去追求真正的幸福!他们在《诗经》里悲叹着,反抗着,表现得刚强果断。可以说,《诗经》里的爱情诗,诗经上就是表现了一种对爱的追寻过程,从憧憬到初恋、从热恋到结婚、从分别到思念、从起风波到遭遗弃的婚姻生活的全过程,在《诗经》里的爱情诗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广泛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男女爱情生活的幸福快乐与挫折痛苦。这些诗都带着春秋时期我国早期社会先民们相对自由的生活痕迹,基本上比较完整地显现出了爱情生活的真实面目。《诗经》中这些来自远古的爱情歌唱,在今天仍放射出迷人的性情魅力,他们是一首首欢畅流动的乐曲,天真淳朴,烂漫自由,琅琅上口,传诵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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