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十五国风起源地考(2)

2018-07-22诗经

  “二南”绝大部分诗是西周末东周初的作品,旧说以为是文王时期的诗,那是没有根据的。

  [1]据一些古书记载,西周建国前后,周公旦、召公奭曾分陕而治,周公统治陕东地区,召公统治陕西地区。这里所说的陕,不是今陕西省,而是河南西部的陕县。

  [2]有人根据《召南》的《江有汜》中的“江有沱”、《草虫》中的“陟彼南山”、《殷其雷》中的“在南山之阳”等句,误认为召南地区远及川东和陕西的西安之南,这是错解了“沱”与“南山”所致。沱,《毛传》训“江之别者”,即长江的支流,系泛指,非确指今四川的沱江;“南山”也是泛指,非指今陕西的终南山。因此,把“召南”的疆域扩大到川陕一带,恐未确。

  [3]郭沫若在《甲骨文研究·释南》中说:甲骨文“南”字,“本钟鐻之象形,更变而为铃”。“诗之周南、召南、大小雅,揆其初,当亦以乐器之名,孳乳为曲调之名,犹今人言大鼓、花鼓、鱼琴、简板、梆子、滩簧之类耳。”张西堂在《诗经六论》中据此进一步说:“南是一种曲调,是由于歌唱之时,伴奏的是一种形状象“南”而现在读如铃的那样的乐器而得名。南是南方之乐,是一种唱的诗,其主要的得名的原因,只是由于南是一种乐器。”

  [4]有人认为“二南”在分类上应当独立,与“风”“雅”“颂”并列,所谓“四诗”,这是不妥当的。

  邶风、鄘风、卫风

  经前人考定,邶、鄘、卫都是卫国的诗。《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载吴公子季札听了鲁国的乐队歌唱了“邶、鄘、卫”以后,评论时便将此三诗统称之为“卫风”。可见他是把“邶鄘卫”作为一个整体,以区别于其他国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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