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赏:
这首是周代朝廷与民间宴会通用的乐歌,朱熹曾猜想是由朝廷宴乐“推而用之”于民间的。这可能是弄颠倒了。因为诗中以鹿群食草起兴,本身就证明它的古老性质,所以,事实上这首诗恐怕最初是民间宴会的乐歌,后来才被统治阶级采用的;当然他们有所加工修改,这恐怕是难免的。
马瑞辰说:“此诗三章,文法参差,而义实相承。”首章与末章的前六句都是写自己热情待客,所不同的是首章后两句转到写客人对我的教益,末章后两句则是写客人的欢乐,这是由于我热情所致。次章是承首章末两句而来,赞美客人德高望重。全诗情调欢乐轻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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