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有蔓草(2)

2018-07-22诗经

  第一章与第二章之间的空白,可理解为姑娘小伙相对凝视之时,此时无声胜有声的静场;次章前五句的重叠复唱,可理解为小伙子心情略为平静后,向姑娘倾诉的爱慕之意和殷殷之情。然而,在这人性纯朴的时代,又值仲春欢会之时,无需絮絮长谈,更不必繁文缛节。“邂逅相遇,与子偕臧。”只要两情相愿,便结百年之好;毋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可永结同心。

  德国美学家黑格尔说:“整个灵魂究竟在哪一个特殊器官上显现为灵魂?我们马上就可以回答说:在眼睛上;因为灵魂集中在眼睛里,灵魂不仅要通过眼睛去看事物,而且也要通过眼睛才被人看见”(《美学》第一卷)。其实,艺术描写的这一美学原则,二千多年前中国的民间诗人已心领神会,运用娴熟。从《硕人》的“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到《野有蔓草》的“清扬婉兮”、“婉如清扬”,都是通过流盼婉美的眼睛,写姑娘的美丽。在短小的抒情篇章中,只有通过传神的“点睛”之笔,才可能写活人物;而在陌生男女邂逅相遇之时,四目注视,相对而望,也是最自然的表情。因而,这里的“点睛”之笔,可以说虽着力而极自然。

  这牧歌般的自由之爱,是美好心愿的诗意想像,还是先民婚恋的真实写照。《毛序》认为是前者,曰:“《野有蔓草》,思遇时也。君之泽不下流,民穷于兵革,男女失时,思不期而会焉。”所谓“思遇时”、“思不期而会”,即战乱的现实男女失时,只有借诗歌表达心愿;诗意的满足背后是现实的缺陷。明代季本认为是后者,其《诗说解颐》曰:“男子遇女子野田草露之间,乐而赋此诗也。”今人多从此说,且更明确提出这是一首情诗恋歌。从诗歌意境看,《野有蔓草》确是对先民的自由婚恋的赋颂;但是,《毛序》对此诗背景的分析,确也不能视为纯粹臆测。  不过,无论是诗意想像,还是真实写照,它都带有原始的纯朴性和直率性而不同于后世表现男女邂逅的诗作。唐代崔护的《题都城南庄》也写“邂逅相遇”;但一见钟情,却终成遗憾。“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一声叹唱,千年怅惘;封建礼教,酿成了多少人间悲剧。《野有蔓草》作为对华夏先民的圣洁自由的婚恋性爱的赞歌,将具有永恒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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