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为五斗米折腰”,是晋朝诗人陶渊明的名句。那么,陶渊明在什么情况下说出这句话的?据萧统《陶渊明传》记载,东晋安帝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岁终,“会郡谴督邮至县。县吏请曰:‘应束带见之。’陶渊明叹曰:‘我岂能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即日解绶去职,赋《归去来兮辞》”。就是说,有一天,郡(比县大一级的行政区)派了个督邮(官不大,但属于纪检性质。此类小官名声不好,喜贪好占,《三国演义》有“张翼德怒鞭督邮”,打的就是这类小儿)来检查工作。陶渊明的下级小吏提醒说,要穿戴整齐去迎接上司。于是,习惯潇洒自然的陶先生就有了点情绪,大意是一天只挣五斗米,还要给如此小儿点头哈腰?想得美!咱不干了,回家莳弄我的菜园子去吧。
陶老先生是有个性的人,且不说他辞职的对错,只说这五斗米是多少呢?这五斗米是否就是一位县令陶渊明当时的收入?非也。据说西汉时官吏的俸禄是年薪制,全发粮食。每年领取的粮食以重量计,也就是他们的“品秩”,于是,有万石、二千石、六百石等种种名目(刘备担任过县尉,这一级小官的年薪是一百石)。从东汉开始,俸禄形式有了改变,还是称为“石”,实际是发给一部分粮食,一部分现银。这个变化颇受官员们欢迎。因为在此之前,要用些银两了,必须先卖出一些粮食换钱,然后才能去买些物品,很不方便。按史料记述,东晋时县令的年薪是400斛(一斛10斗)粮食,一般发给一半粮食一半折合银两;如果按月发,则是发15斛粮米,余下发银钱二千五。15斛粮等于150斗,分到一月30天,刚好一天5斗。当时,一斗10升,1升约4斤,五斗米约200斤。不算另外发的银钱,一天收入200斤米的官员,应该是高收入人群了。老陶先生虽然官不大,身在“公务员”行列,吃国家俸禄还是挺小康的。但是,他的离去并不是说他瞧不起这五斗米。他是个比较穷困的人,“工资收入”对他很重要。可他看到当时的官场是个“真风告退,大伪斯兴”的人世,令人失望。进入仕途以后,既不能实现自己“猛志逸四海”之壮志,而折腰事人又违拗了自己的质性。所以,就算五斗米不要了,也不能“徒为所污”。他不是计较五斗米的多与少,而是看不惯,气不顺,不想与之同流合污,于是,甩了这尚可温饱的职务。
当下有些人喜好自嘲,也爱发点小脾气,工作一多或累了,常说“不为五斗米折腰”,以为这是低收入。其实是不知五斗米的实际价值。如果,明白了有的岗位一天能收入200斤米(以3元一斤算,是600元),也就是日薪600元,那肯定应聘者要挤破门的,至于苦点、累点,“折”点腰又算嘛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