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的目的(2)

2018-07-16王安石

  王安石的变法,涉及到治理国家的方方面面,从宏观上看,可以分为理财、强兵、育才三个方面。当时兼并之风日盛,青黄不接时大多数农民遭受有钱人家的重利盘剥,大姓巨贾垄断操纵市场,差役繁重,不少人家因之倾家荡产。王安石的变法,正是针对这些弊病进行的。如青苗法,就是当农民在青黄不接时,由官家借钱给他们,秋收时还,年息二分。当时地方上设得有常平广惠仓,丰年时买谷储藏,荒年时平价出售,但荒年不常有,广惠仓也就常有积压,积压久了,粮食霉变造成浪费。新法将广惠仓的钱不再买谷积压,而是借给农民并收息,这样做于国于民都是好事。现在颇为时行的“农贷”,不知是不是和这青苗法相似?又如均输法,就是将各地方对朝廷的上贡改为中央直接采购。地方上贡的货物,不一定就是朝廷需要的,而且很多地方距京城路途遥远,货物运到朝廷往往得不偿失。新法是将这些货物就地集中卖掉,然后将钱给中央,中央则按需要就近采购。又如市易法,就是为了打破大姓巨贾对市场的垄断,王安石为此设置了“常平市易司”,贱时买进,贵时卖出,既可平衡物价,又为国家增加了收入。在强兵方面,他制定了保甲法,即十家为一保,家有两男以上的取一男为保丁,保丁发给武器,平时种地,战时打仗。这个措施与裁兵法一道,寓兵于民,既节省了国家大量的军费开支,又保证了国防需要。在育才方面,王安石和他的弟子一道,对《诗经》、《尚书》和《周礼》重新注释,并以此为教材,改组太学,扩大招生名额,不再录用只会吟诗作赋的人,而是录用懂得经世之术的人。公平地说,王安石变法的内容,不仅对当时的弊病有着极强的针对性,诚如梁启超先生所言:“往往传诸今日,莫之能废”。由此可见,他的思想确实是非常超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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