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北宋王安石(2)

2018-07-17王安石

  王安石家族简介

  王安石(1021—1086)中国宋代改革家,思想家,文学家。字介甫,号半山。江西临川(今江西抚州)人,世称临川先生。庆历二年(1042)进士第四名及第。任地方官多年。王安石认为宋代社会贫困化的根源在于兼并。因此,在嘉佑三年(1058)上宋仁宗的万言书中,要求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由于深得神宗赏识,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开始大力推行改革。王安石明确提出理财是宰相要抓的头等大事,阐释了政事和理财的关系,并认为,只有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才能解决好国家财政问题。在改革中,他把发展生产作为当务之急而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王安石虽然强调了国家政权在改革中的领导作用,但他并不赞成国家过多地干预社会生产和经济生活,提出和坚持“权法不宜太多”的主张和做法。在王安石上述思想的指导下,变法派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新法,从农业到手工业、商业,从乡村到城市,展开了广泛的社会改革。与此同时,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改革军事制度,以提高军队的素质和战斗力,强化对广大农村的控制;为培养更多的社会需要的人才,对科举、学校教育制度也进行了改革。

  变法触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两宫太后、皇亲国戚和保守派士大夫结合起来,共同反对变法。因此,王安石在熙宁七年第一次罢相。次年复拜相。王安石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不能把改革继续推行下去,于熙宁九年第二次辞去宰相职务,从此闲居江宁府。宋哲宗元佑元年(1086),保守派得势,此前的新法都被废除。王安石不久便抑郁病逝。

  王安石在哲学思想方面,继承和发扬了老子的一些思想,是传统的朴素的辩证法思想,《洪范传》、《老子注》是他在这方面的主要著作,后者已经散佚。他的文章以论说见长,列于唐宋八大家。在诗歌方面,早年写了不少反映社会现实的诗篇。有集本传世,一是《临川先生文集》本,一是《王文公文集》本,两本都掺有他人的著作。王安石曾封于舒、荆,死后又谥为文,故也称为王荆公或王文公。

  王安石与王安石家族 据史料记载,王安石家族临川王氏为太原王氏分派,临川王氏祖先为王安石的曾祖王明。王明以子贵赠尚书员外郎。其长子王用之,卫尉寺丞;次子王观之,尚书主客郎中,赠太常少卿。临川王氏先世衰徽无闻,至王观之、王用之兄弟,始起家为吏,再到王用之子孙辈开始兴盛,王用之娶妻谢氏,封永安县君,生有五子,其中长子王益和五子王孟最像父亲。王孟官楚州司理参军,其子沆,官荆南府建宁县令。王益,祥符八年(1015年)进士,历任建安主薄、临江军判,知新淦、新繁县,天圣时以殿中丞知韶州,终官尚书都官员外郎,卒赠工部郎中,后以子贵追封楚国公,赠太师中书令。王益中进士和做官,标志着临川王氏已经崛起。

  临川王氏传到王益的儿子辈时,家族臻于极盛。王益娶妻徐氏、吴氏,生有七子:安仁、安道、安石、安国、安世、安礼、安上。其中王安仁有文才学问,尝以五经教授弟子于江淮间,其门下成器者甚众,后以进士下科补宜州司户,终官于监江宁盐院,著有文集15卷。王安国,熙宁初以材引召试及第,除西京国子教授。后历任崇文院校书、秘阁校理、著作郎、大理寺丞,屡以新法力谏,后为吕惠卿所诬陷,卒年47岁,有文集60卷。王安礼,嘉佑六年(1061年)进士,历任著作佐郎、崇文院校书、知润州、湖州,直舍人院,同修起居注,后升知制诰,以翰林学士知开封府,拜中大夫、尚书右丞转左丞,终知太原府。王安礼为人刚直宽谅,多次以直谏闻名。当年苏轼下狱,情势危急,无人敢救,独王安礼从容上谏守神宗,使苏轼得以减轻处罚。后因得罪权贵而见黜不得重用。绍圣二年去世,赠右银青光禄大夫,《宋史》68卷有传。

  在王益七子中,最优秀的当属王安石。王安石之后,临川王氏也随变法失败而日益衰落。王安石娶妻吴氏,封越国夫人,生二子:长子王雱,为人聪敏过人,有才学,未及冠已著书数万言。治平四年进士及第,累官至天章阁侍制。王安石变法,王雱实导之。但其人慓悍阴刻,无所顾忌,为政尚严酷,年33岁去世,特赠左谏议大夫,《宋史》有传。次子王旁(滂),初以父官荫江宁府粮料院勾当,累官奉议郎秘书省正字。王雱无嗣,王旁则有一子王桐,官承事郎龙图阁直学士,累赠特进。王桐之子王珏,初因王安石追封舒王,恩授承事郎,绍兴二年起家盐官县丞,历两浙湖南提举常平茶盐,兴利除弊,迁湖北夔州转运判官,有政声。终官太府少卿,卒于苏州宝华山。王珏有子王宜之,是为王安石玄孙,其后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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