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伤仲永》注释

2018-07-21王安石

  《伤仲永》

  朝代:宋代

  作者:王安石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注释

  伤:哀伤,叹惜;对……感到惋惜(意动用法)

  金溪:地名,现江西金溪县。

  民:百姓。

  世:世代。

  隶(lì):属于。

  耕(gēng):耕种劳作,耕田。 世隶耕:世代从事农业生产。

  异焉:对此感到诧异 。

  年:岁。

  未:不;没有。

  尝:曾经 。

  识:认识。

  书具:书写工具。

  忽:忽然。

  啼(tí):哭叫,大哭。

  求:索求,索要。

  异:对……感到诧异(意动用法)。

  焉:于此,对此。

  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与:给。

  即:立即,立刻。

  书:书写,写。

  并: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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