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考3+1+2模式常见10个问题

2021-08-10望庐山瀑布

2021年高考3+1+2模式常见10个问题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2021年高考3+1+2模式常见10个问题,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8省市改革方案相比现行高考制度有哪些变化?

  一是考试科目组合不同。

  现行高考的考试招生分为文科、理科两大类,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3”为语文、数学、外语,数学分文、理科;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

  广东、河北、辽宁、江苏、湖南、湖北、福建、重庆这8个省市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和山东相同的是取消文综/理综,不分文理科。和山东不同的是,科目设置实行 “3+1+2”的组合方式。其中:“3”为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且数学不分文、理,“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2门。而山东方案是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中任选3科参加等级性考试。

  二是计分方式不同。

  广东、河北、辽宁、江苏、湖南、湖北、福建、重庆这8个省市和山东方案相同的是,高考综合改革后,考生总成绩仍为750分,语文、数学、外语3门各150分,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各100分。

  和山东方案不同的是,8省市方案中物理、历史2门直接使用卷面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采用等级分。而山东对所有选考科目采用等比例转换法则和“一分一段”形式,转换分数连续排列,保证考生每科成绩转换后位次不变。

  三是招生录取模式都有变化。

  现行普通高考是由招生学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总成绩择优录取考生。高考综合改革后,无论是山东还是8省市都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模式,即由招生学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四是投档录取模式有变化。

  现行高考的志愿设置是以一所学校为一个志愿单位,每所学校下可以填若干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高考综合改革后,部分省市的招生都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一所院校有若干个院校专业组,每一个院校专业组由若干个专业组成,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的所有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志愿填报及投档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

二、为何没有实行外语和选择性科目多次考试?

  就外语考试时间和次数安排,河北省、辽宁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等6省市拟只在6月份组织1次外语听力和笔试考试,待条件成熟后再实施外语一年两考。江苏省、广东省拟在6月份组织1次外语笔试,将外语听说考试放在平时并实行机考。而山东的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1月举行,在同一天内连续组织两次,每次考试时长约20分钟,考试成绩取两次中的高分计入外语科目成绩。

  这些做法与现有的高考考试安排基本一致,没有增加考试次数、没有改变考试时间(除外语听力外),已做到从考试安排上确保不影响中学目前的教学组织安排,也将缓解目前外语考试在命题、组织管理等方面的压力,确保改革稳步推进。

  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外语一年两考必须建立标准化命题机制,并积累标准化题库,山东省和8省市目前在这方面还未完全具备条件,因此暂时维持现有考试安排不变,待条件成熟后,可积极探索实施一年两考,逐步实施。

  和山东方案相同的是,8省市也均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选择性考试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期间一并进行,并且将考试次数确定为1次。选择考由省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

  这主要是因为:保障高考安全有序进行,每年都需要20多个政府部门一起来齐抓共管。由于高考改革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选择性考试记入高考总分,其性质等同于高考,实施方案做出这样的安排,既减少多次考试对中学教学的影响,也缓解基层组织考试的压力,可以避免一再动用大量的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

三、合格考和选择考的区别是什么?

  一是考试目的不同。

  合格考是为了检验学生是否达到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业要求的水平考试,主要侧重于“达标”,不强调区分功能;选择考是在“强化基础”的前提下,具有较好区分功能的水平考试。

  二是考试科目不同。

  合格考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选择考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

  三是考试内容不同。

  考试内容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合格考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选择考范围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2018、2019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的选择考范围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限定性选修内容。

  四是考试时间和考试次数不同。

  语文、数学、英语3门合格考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1月开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合格考科目每年考2次,分别安排在1月和6月开考。选择考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科目考试结束后开考。

  五是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和使用不同。

  合格考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分数)呈现。合格考成绩不仅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还作为高职单独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选择考成绩是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其中,8省市方案中物理、历史直接使用卷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四、为什么要在物理或历史中选1门,在其余4门中选2门?

  广东、河北、辽宁、江苏、湖南、湖北、福建、重庆这8个省市考生,在确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时,首先要在历史和物理 2 门科目中选择 1 科,然后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 4 门科目中选择 2 科。

  这样设置的主要原因:一是符合高校人才培养需要。高校、中学和学科专家普遍认为,在高校人才培养中,物理是自然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历史是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高中阶段学习物理或历史科目是大学阶段学习自然科学类专业或人文社科类专业的重要基础。因此,将这两个科目作为首选科目,有利于高校相关专业对学生的培养。

  二是符合有关省份中学教育教学实际。不同地区的中学办学条件存在一定差异,将物理和历史作为考生首选的科目之一,可与现有师资、教室等条件有效衔接,引导不同地区、中学的学生合理选择学习科目,科学规划学业生涯,为进入大学继续深造奠定坚实的专业基础。

  三是有利于学生多样化成长发展。学生可从 4 门再选学科中选择 2 门参加选择考,理论上有 12 种组合。相比改革前文理分科的两种学科组合方式,不仅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而且促进了文理交融,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学其所好、考其所长的原则,更加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

  同时,为了便于投档录取,高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将分物理和历史的两个类别分别编制;在录取时,也将按照选物理的考生和选历史的考生按两个序列分别排队录取。

  也就是说,同一名考生无法同时在物理和历史两个队列中排队录取,因此考生只能从中物理和历史中选择 1 门参加选择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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