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林徽因和徐志摩的情感(3)

2018-07-16徐志摩

  第二年春天,当张幼仪在柏林为徐志摩生下次子后,徐志摩正式与她离婚。十六岁的林徽因最终“拒绝”了她生命所承受不了的“爱”和“自由”,挥别了“勇决智断”的他。

  曾经我一度以为,是林徽因足够的“理智”才使她拒绝了这一场充满跌宕和浪漫的爱,这“理智”来自她童年深刻的烙印。历历在目的往事,伤痕依旧,所以她本能的拒绝任何与忧伤沾边的人和事。她总是在潜意识里挑比和害怕“伤痕再现”。但我忽视了一点:结束那一场轰轰烈烈的情感漩涡的时候,她才十六岁。

  十六岁,应该是对爱充满迤逦梦想的时节。

  到底是怎样的力量,让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离开?童年的记忆,性格的因素,害怕残缺和破碎也许统统都是原因,但至关重要的一点是——她不爱他。至少,她对他的情感和他所给与她的绝不相同。在他热烈的追求中,她一定同样的心旌摇曳过,但当他决定要结束婚姻的时候,她反而从最初的不知所措走向了沉静。她选择了离开。

  在很多年以后,当徐志摩意外坠机的噩耗传来,极度悲痛中的林徽因在给胡适的信中写道:“这几天思念他得很,但是他如果活着,恐怕我待他仍是不能改的,事实上太不可能。也许那就是我不够爱他的缘故,也就是我爱我现在的家在一切之上的确证。”

  至少,她对他的情感不足以令她将一生的幸福交托与他。

  “你给我生命不能承受之重,我将用一生来偿还!”如此郑重而浓烈的爱的誓言,林徽因同样承诺过,只不过她要说与听的不是徐志摩,而是在她看来是她生命中更重要的一个男子——梁思成。

上一篇:徐志摩经典爱情语句下一篇:红尘有舞赠徐志摩与林徽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