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与徐志摩(2)

2018-07-21徐志摩

  徐志摩和陆小曼结婚,胡适也是尽力成全。

  徐志摩之父徐申如反对爱子迎娶陆小曼,不过,徐父赏识胡适和梁启超。于是,胡适专程去求徐父,直到老人家默认。但徐申如还有个条件,需要梁启超出面证婚——因为梁启超作为徐志摩的老师,对这门“亲事”也是坚决反对。胡适只得去求梁启超,直到任公答应。

  梁启超在婚礼上,讲了一段空前绝后的“证婚”词:“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什么成就;陆小曼,你要认真做人,你要尽妇道之职,你今后不可以妨碍徐志摩的事业!你们两人都是过来人,离过婚又重新结婚,都是用情不专!以后要痛自悔悟,重新做人!愿你们这是最后一次结婚!”说得一对“新人”无地自容。

  这时,又是胡适作为主婚人“圆场”,他打破了尴尬局面,使得婚礼恢复“喜气”。

  徐志摩和陆小曼,为此感念胡适,对他以“红娘”、“恩人”、“胡大哥”称代。

  徐志摩和陆小曼,这对才子佳人于1926年10月3日在上海举行了轰动一时的婚礼后,好景不长,感情就陷入危机。

  陆小曼娇艳美丽,多才多艺,但是她我行我素,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贤妻良母”,而且她养尊处优惯了,在物资上的欲望有增无减?当他们在上海闹矛盾后,徐志摩到北京向“胡大哥”诉苦,“胡红娘”居然建议他们马上离婚!爱则合,“恩人”作伐;无爱则离,胡适力主。这就是胡适提倡的婚姻自由!徐志摩却于心不忍。当初为了陆小曼,他说“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现在,他不愿失去“幸”,不愿听胡适的话。

  胡适也不强迫。

  徐志摩为了解决经济拮据的问题,以供给陆小曼,就到北京大学任教,同时兼任女师大教授。从此,胡适家里又多了一口人,徐志摩的吃和住都在胡适家。然而,陆小曼却不愿离开上海,徐志摩只得在京沪两地来回奔走。

  1931年11月上旬,徐志摩从北京南下,13日到上海同陆小曼相聚,二人却不欢而散。徐志摩到友人家挨到19日,想到“知音”林徽音要在北平协和小礼堂为外国使节演讲中国建筑艺术,便乘机飞往北京“捧场”。谁知飞机遇雾,在济南附近触山!无情烈焰葬诗魂。徐志摩以他36岁的英年,化作云彩飘然而去!徐志摩遇难后,陆小曼为生活所迫,和“只有感情,没有爱情”的翁瑞午同居。

  胡适认为翁瑞午是个“自负风雅的俗子”,为了“西天的云彩”的情谊,胡适要求陆小曼同翁瑞午断交。并说如果陆小曼能够同意,小曼的生活及其一切都由他负责。最后,陆小曼拒绝了胡适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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