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短 元稹(2)

2018-07-20元稹

 点评

  此十九首(按指《古题乐府》)中最可注意者,莫如《人道短》一篇。通篇皆以议论行之,词意皆极奇诡,颇疑此篇与微之并世文雄如韩退之、柳子厚、刘梦得诸公之论有所关涉。盖天人长短之说,固为元和时文士中一重要公案也。……(刘《天论》)为唐人说理之第一等文字也。至韩、柳之说,则文人感慨愤激之言也。微之《人道短》一篇,畅论天道似长而实短,人道似短而实长。

  其诗中“天既职性命,道德人自强”之句,则与梦得“天之道在生植,人之道在法制,其用在是非”。似有所合;但细绎“赖得人道有拣别,信任天道真茫茫。

  若此撩乱事,岂非天道短,赖得人道长”之结论,则微之自有创见,貌似梦得为说理之词,意同韩、柳抒愤激之旨,此恐非偶然所致,疑微之于作此诗前得见柳、刘之文,与其作《连昌宫词》之前亦得见乐天《新丰折臂翁》、昌黎《和李正封过连昌宫》七绝受其暗示者相似。

元稹(779年-831年,或唐代宗大历十四年至文宗大和五年),字微之,别字威明,汉族,唐洛阳人(今河南洛阳)。父元宽,母郑氏。为北魏宗室鲜卑族拓跋部后裔,是什翼犍之十四世孙。早年和白居易共同提倡“新乐府”。世人常把他和白居易并称“元白”。

  生平

  元稹8 岁丧父,15岁以明两经擢第。21岁初仕河中府,25岁登书判出类拔萃,授秘书省校书郎。28岁列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第一名,授左拾遗。母郑贤而文,亲授书传。举明经书判入等,补校书郎。元和初,应制策第一。元和四年(809)为监察御史。因触犯宦官权贵,次年贬江陵府士曹参军。后历通州(今四川达州市)司马、虢州长史。元和十四年任膳部员外郎。次年靠宦官崔潭峻援引,擢祠部郎中、知制诰。长庆元年(821)迁中书舍人,充翰林院承旨。

  次年,居相位三月,出为同州刺史、浙东观察使。大和三年(829)为尚书左丞,五年,逝于武昌军节度使任上。年五十三卒,赠尚书右仆射。稹自少与白居易倡和,当时言诗者称“元白”,号为“元和体”。其诗辞浅意哀,仿佛孤凤悲吟,极为扣人心扉,动人肺腑。元稹的创作,以诗成就最大。其乐府诗创作,多受张籍、王建的影响,而其“新题乐府”则直接缘于李绅。

  与白居易齐名,并称元白,同为新乐府运动倡导者。作有传奇《莺莺传》,又名《会真记》,为后来《西厢记》故事所由。有《元氏长庆集》60卷,补遗6卷,存诗八百三十多余首,收录诗赋、诏册、铭谏、论议等共100 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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