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岳阳楼重读岳阳楼记散文(2)

2018-09-27岳阳楼记

  范仲淹写此文时(1046),正是积贫积弱的北宋中期,庆历新政夭折后被贬流放之日,于邓州知州任上。庆历年间(1041-1048),包括宋仁宗在内的统治集团的一部分人,都感觉到,若不采取措施,缓和矛盾,北宋的统治将岌岌可危。庆历三年(1043年),他出任参知政事(副宰相,掌实权),上疏《答手诏条陈十事》,提出十项改革措施。范仲淹认为,积贫积弱局面的形成,根本原因是吏治不整。庆历新政的改革措施触犯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他们强烈反对。庆历五年(1045年),新政受挫,范仲淹被贬到邠州、邓州任知州(相当于现在地级市的市长)。堂堂国家副宰相,从中央贬到地方做知州,心理落差有多大?那种报国无门、为君分忧的理想从此无法实现。但范仲淹没有怨恨,还在处江湖之远忧其君。这种思想,就是今天的我们每个人都能有的吗?

  我作为一个湖南人,因未到岳阳楼而遗憾;因北宋从没统一全国,积贫积弱而遗憾;因范仲淹新政夭折,壮志未酬而遗憾……

  我作为一个湖南人,因范仲淹《岳阳楼记》而欣慰;因他“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胸襟而欣慰;因他“先忧后乐”的崇高思想而欣慰……

  作为一个封建时代的被贬官员,尚有“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和“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高尚情怀,难道这不值得我们今天的共产党人公仆们学习和反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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