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蹴(cù):用脚踢 与:给。
22.不屑:因为轻视而不肯接受,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屑,认为值得,长于“不”连用。
23.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如果不辨别它是否合乎礼与义就接受高官厚禄。万钟,这里指高官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则,连词,这里表假设。“辩”通“辨”,辨别。
24. 何加:有什么益处。 加:好处。
25.为:为了。下文“向为”“今为”的“为”都念“wei(四声)”。
26.奉:侍奉。
27.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吗?得我:得于我,感激我的恩德。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28.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乡通“向”,原先,从前。
29. 已:停止,放弃。
30. 本心:天性,天良。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31.是故:因此。
32.能:能够。
33.行道之人:路上饥饿的行人。
34.已:停止,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