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看来,想要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东西。
9、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不仅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精神,每个人都有这种精神,不过有道德的人能够不丢掉罢了。
10、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一小筐米饭,一小碗肉汤,得到这些就能活下去,得不到便饿死。
11、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递给人家,(就是)饥饿过路人都不会接受;用脚踢给人家,讨饭的叫花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12、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辩通“辨”。)
高位厚禄却不辨别是否符合礼义就接受它,那高位厚禄对于我有什么益处呢?
13、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得通“德”,恩惠。与通欤)
(只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我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我吗?
14、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通“向”,从前。)
从前宁愿送命也不肯接受,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去做这种事;
15、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
从前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妻妾的侍奉却去做这种事;
16、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从前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现在(有人)为了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自己却去做这种事:
17、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本心,羞恶廉耻之心)
这种不符合礼义的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天性。 拓展知识: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