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读后有感(2)

2018-07-20鱼我所欲也

篇二:鱼我所欲也读后有感

  因为我所执着的道义比生命更加重要,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虽然死亡是我所唯恐避之不及的东西,但是,因为失去道义比死亡更加令我憎恶,所以,即使有灭顶之灾,我也从不躲避。即,“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

  然后,为了进一步论证自己的观点,作者又从反面申述了该观点:如果人们所执着追求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无论卑劣与否,又有什么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东西没有比死亡更甚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死亡之祸的办法,还有什么不可以借来一用呢?而这一切对于一个“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贤者来说,却是绝对不能容忍的事情!

  讲到这里,或许有人会说,“舍生取义”乃是贤者之举,似乎与普通百姓没有多大关联。然而,作者却不这样认为。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

  因此,在第二段中,作者运用举例子的论证方法,讲述了当你将“一箪食,一豆羹”, “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都不屑受之的例子,这是普通百姓的“羞恶之心”,也是他们对“义”的坚持。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箪食,一豆羹”,当“得之则生,弗得则死”之时,也能考验一个人的品德。而普通百姓能以食“嗟来之食”为“羞”,这就是“义”的“观念”。可见“义”是切实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中的。

  但是,为何现实生活中,当灾祸发生之时,一般的市井小民却趋利避害,践踏道义,唯有贤德之人才会坚守大义,宁死不屈呢?

  孟子在第三段中作出了解释: “万钟不辨礼义”本不应受之,可有的人却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之”而接受了它。在孟子看来,“此之谓失其本心”。然而,对于像孟子这样的贤者来说,从前宁可“身死”都不接受的“万钟”,今天怎能为了“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之”而接受呢?因此,坚守礼义,“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孟子曾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辞让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这话说的是“仁义礼智”这四种品德是天生的,是人人皆有的。孟子所说的“人皆可以为尧舜”,就是从这种观点推衍出来的。 然而,贤者和愚者之所以不同,是因为贤者“求之”,所以“得之”,于是也就“能勿丧耳”,愚者“舍之”,于是“失之”,也就不再具备这种“仁义礼智”的美德了。

  回到文中,结尾一句,精辟简要,归纳了此段,照应了开头:“此之谓失其本心。”这“本心”就是“我固有之”的“羞恶之心”,就是“义”,就是“善”的本性。

  通过对整片文章的赏析,我从全文流畅严密的正反论证,生动形象的引譬设喻,气势恢弘的排比铺陈中读懂了,其实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义”字本就是一种充塞天地之间的正气,无处不有,但是当面临生死存亡的考验时,大多数人不是不想做,而是做不到。比如汶川地震中,那个因为抛下学生,独自逃跑而一夜名声狼藉的“范跑跑”,他不是没有向善之心,只是面对生死存亡,他丧失了自己的“本心”罢了。

  因此,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会面临许多重要的抉择,有的甚至是性命攸关的决定,孟子就是要用这篇文章来告诫我们,要明辨义和利,不要失去“本心”,而成为一个苟且偷生,见利忘义的小人!

  附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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