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雨巷丁香时_情感阅读(2)

2018-07-27雨巷

  看过唐磊的故事,是凄美的网恋奇葩,就是那个叫丁香的女孩,临死前的绝唱,让我们的王子以一首《丁香花》,红遍了大江南北,万户千家。没有拥抱,没有亲昵,就是一份默契,一份心灵的相加!唐磊成名了,女孩纯美的脸颊,咳出了满床的桃花,微笑着走进了天堂,剩下的只是一病房安静的丁香弥漫着的芬芳轻纱。

  那个店老板的女儿,死后化身丁香,开满了后山,她在用这种方式告诉那个书生,她的下联就是“丁香花”百头、千头、萬头。对他的上联“氷冷酒”一点、两点、三点凄美的故事伴着敏捷的才情,久远天涯。

  其实我是没见过丁香的,但这并不影响我喜欢它,实际美就是一种姿态,一种意境,一种向往,一种淡泊宁静的怀。有时仅仅只是因为心底的那一份喜欢,不必泾渭分明,也不必细讨究竟。

  去台湾时,花了一千块钱买过一串碧玺,不是很好的成色,只因喜欢它的清凉和淡淡的优雅,戴在手上像密密小小的丁香花。过后一个很好的朋友告诉我,她在秦皇岛的进价只是十几元,听后很是愕然,但随后笑着安慰自己,我的是天然的,而你进的是玻璃的,她也笑着说,我的也是石头的,同你的一模一样。真的只是因为喜欢,也就不觉得有多后悔了。

  年轻时很爱美,总是喜欢打扮得漂漂亮亮才出门,也会化淡妆,也喜欢看到别人惊羡的目光。现在反而更喜欢素面朝天,简单的服饰,随意地走在街上,别人的目光已是无所谓了,重要的是什么东西住进了自己的记忆,是血液里流淌的爱,是骨子里的真在迸发,还是水墨点燃的花,还是菩提袈裟,还是走过繁华后,依旧静如青花。

  记得,一次家人请客,在江边,席上有一对陌生的朋友,女的很艳丽,漂亮得如同赵薇,打着丹冠,描着凤眼,穿着大红的皮草,手指戴着钻戒,包包,手机都镶着水晶,闪着耀眼的光芒,男的烫着卷发,五官很是清秀,初见,以为是一对二十多岁的恋人,谈话中得知他们最大的孩子已经十二岁了。随后,男的说起要自驾到西藏旅游,女的很快反对,话一出口,真的是语惊四座“老子才不去哪,还要背个氧气袋,要去你去,带谁都可以,老子又不是不年轻,还怕弄不到男的了”  人有时真的不能张口,一张口就不在漂亮了,美也就更无从谈起了!

  曾几何时也喜欢把手上戴满首饰,也喜欢亮丽的东西,喜欢蕾丝,喜欢镶满水晶的饰品,但现在真的很喜欢暗哑的,不露声色的高贵。不再关注衣服的款式,只是注重它的质地与做工,简洁就好,舒服就好。亦或躲在十几年前的旧衣服里,一切一切的累赘都可以不要。

  一直喜欢唯美的东西,那摆在博物馆中的漆器,那怕是赝品,看上一眼都能令人心动;那玻璃厨中,沉睡的两千多年的丝绸,依旧如流动的湖水,真的很美!是西汉的,却在这里死了般的安静,见证了无数的沧桑巨变和刀光剑影后,今日在这里得以永恒。

  在喧嚣的尘世中,我们只是漂泊的旅者,一个灵魂的过客,能活多少年,不知道,但艳过了也终归要平淡,终归要安静的看着窗外霓虹,终归要孤独的老去。

  推开一帘旧日的时光,什么都没有,在这个春日的傍晚,丁香花开的季节,只能看见寂静的绣花鞋摇过的一袭背景,只能忆起戴望舒的雨巷,和散尽芬芳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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