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情别绪,自古以来多少文人墨客曾经吟唱过,以至名篇充栋。徐志摩的《在别康桥》也算是此中的一篇吧,诗歌的自然美与人性美历来为人所称颂。我们感动于这样一首小诗,不是因为它有着多深刻的思想性,就因为它给了人们一个新意,用飘逸的笔调坦示了诗人的心灵世界,颇有一枝独秀之工。
康桥,也称剑桥,是英国的一座文化名城,犹以剑桥大学知名与世。了解徐志摩一生的人就知道,作者青年时期满怀抱负,脱离了令人窒息的旧中国社会,出国留学。先是东渡太平洋至美国就读政治经济学,想去探求所谓西方资本主义的精神文明。但在那庸俗势利的美国社会里,诗人亲身感受到的是比国内更加无聊和令人窒息的空虚。诗人是不甘与此状的,正如他写的一样:“我当初也并不是没有我的信念与理想,有我的崇拜的德性,有我信仰的原则……往理性方向走,往爱心与同情心走,往光明的方向走,往真的方向走……”(《再剖》),于是在1921年,诗人又离开美国,远涉大西洋来到了英国,这古老、宁静的康桥学府便成为作者西游的精神归宿了。在康桥的一年里,作者初步形成了自己的资产阶级人生观,他沉醉于河水、林木、花鸟、小径中,发现了大自然的美。这在他当时的“绝对的孤独”的生活中,多少填补了其内心的一点遗憾。正因为如此,他对康桥正如对家乡一样的亲切。1921年开始,他多次亲临康桥,先后作了诗歌《康桥,再会罢》和散文《我所知道的康桥》,而这首《再别康桥》算是第三篇了。
在前面的两篇文章中,作者不止一次地倾吐了他对康桥的依依惜别之情,满怀来春重临康桥的希望。在《康桥,再会罢》中,作者写道:“康桥,再会罢,我心头盛满了别离的情绪,你是我难得的知己……”在这首诗的最后还写了“最难忘”的几种事物,如“春阳”“秋夕”等,诗人激越的唱到:“康桥,汝永为我精神依恋之乡!”